Student Affairs
作者:研究生办公室 查看人次: 发布日期:2015-11-09
校研院字〔2015〕94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做好研究生校外合作导师聘任工作,研究生院修订了《吉林大学研究生校外合作导师聘任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吉林大学研究生校外合作导师聘任办法(试行)》(校研院字〔2010〕18号)同时废止。
附件:吉林大学研究生校外合作导师聘任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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