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社科字[2012]40号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吉林大学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行动计划(2011—2020)》,保证我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科研成果的及时出版,促进成果的传播和应用,推动我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进一步发展繁荣,学校决定开展2012年《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文库》申报出版工作,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从事哲学社会科学教学和研究工作的在编在岗教师完成的尚未正式出版的学术专著。已经申报2012年《高校社科文库》的著作也可参加本次文库申报,如果同时入选两个文库,则由《高校社科文库》出版,其中获得《高校社科文库》部分资助的著作其他费用由学校承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著作不在申报范围之内:
1.申请人与出版社签订过出版合同的;
2.申报成果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的;
3.申报成果为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
4.申报成果为非学术研究的通俗读物或论文及论文集、教材、研究报告、软件;自选译著;
5.博士论文通过后不满2年且未作较大修改;
6.未通过结项鉴定、立项部门不允许先出版后鉴定、立项部门要求在指定出版社出版以及立项部门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专著类项目成果。
二、申报条件
1.申报成果应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达到本学科领域先进水平。
2.申报成果具有科学性、系统性、前沿性、创新性,体例完整,逻辑严密,语言通畅,文字规范。
3.申报成果无著作权争议。
4.申报成果应基本完成,能达到2012年9月30日以前正式出版的各项要求。
5.优先考虑具有重大意义的基础研究和现实问题研究的成果、学科建设急需的成果、中青年骨干教师的成果。
三、资助办法
本次资助出版的成果数量为10项左右,获得资助的成果将纳入“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文库”,由社会科学处联系出版社统一出版,具体资助办法如下:
1.非项目成果:通过评审的专著类非项目成果,学校提供全部出版费用。
2.项目成果:通过结项鉴定的专著类项目成果以及立项部门允许先出版后鉴定的专著类项目成果按以下规定资助:
(1)项目经费在五万元以下(含五万元)的专著类项目成果,经学校评审通过的,学校提供全部出版费用。
(2)项目经费在五万元以上(不含五万元)的专著类项目成果,经学校评审通过的,学校提供50%出版费用,其他费用从项目经费支出。
四、申报及评审办法
1.符合条件的教师自愿申报,每人限报一项,填写并提交《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文库》申请书。
2.申报人所在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及申报材料审核,并经本单位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向社会科学处推荐。
3.由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专家评审组进行会议评审,经申报人论证答辩、专家评审等程序确定拟资助出版成果名单。
4.拟资助出版成果名单将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疑议的成果正式列入资助出版计划,于2012年内出版。
五、申报材料
1.《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文库》申请书一式七份, 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2.装订成册的书稿打印稿2套,书稿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
3.《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文库》申报情况一览表一份。
4.以博士学位论文申报的,须提交论文原文,并附详相关信息和细修改说明,相关信息包括:博士毕业单位、博士导师姓名、博士论文名称、论文通过时间;博士论文修改说明具体说明在内容、结构、研究方法、字数等方面的变化。
六、时间安排
1.5月16日—5月31日,个人申报,所在单位学术委员会进行评审后向社会科学处推荐。
2.6月1日—6月10日,由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专家评审组进行会议评审,确定资助出版成果名单。
3.6月11日—6月15日,报主管校领导审批后,进行公示。
4.6月18日后,由社会科学处将书稿送交出版社进行出版。
请各单位于2012年5月31日之前将《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文库》申请书一式七份及电子版、《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文库》申报情况一览表一份及电子版、书稿打印稿二套报送至社会科学处。
为做好本次出版资助评审工作,保证公平、公正,请申报人如实填写申报材料,请各单位严格按上述规定认真审核,公正评审,按时向社会科学处推荐。
联 系 人:马 赫
联系电话:85167056
电子邮箱:hma@jlu.edu.cn
附件:
1.《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文库》申请书
2.《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文库》申报情况一览表
社会科学处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