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吉林大学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吉林大学本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校发[2020]250号)文件有关要求,经个人申请,学院答辩面试,评议组评审,拟确定思想政治教育专业2018级宁晓宁同学、2018级宋才阳同学、2019级张恒梅同学为我院2019-2020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对象,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0年10月13日至2020年10月19日。
(共五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
联 系 人:程思阳
联系电话:85151226
办公地点:马克思主义学院楼105室
邮 箱:chengsy@jlu.edu.cn
吉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0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