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通知
位置: 首页 > 学院通知 > 正文

吉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2年教师招聘启事

发布时间:2021-12-16 编辑:马克思 浏览次数:

   根据《吉林大学新聘人员聘用管理办法》《吉林大学新聘教师聘用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关于下达2022年人员补充计划的通知》要求,结合建设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的实际工作需要,为进一步提高人才队伍建设质量,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吉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讲师1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发展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思想政治教育、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党的建设等思想政治理论课讲师10名。
    二、招聘条件
    1.中共党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正确政治方向,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恪守高校教师师德行为规范和学术道德规范,身心健康,爱岗敬业,具有奉献精神。
    3.具有相对较强的教育教学、科学研究能力和较好的发展潜力,具备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基本条件。
    4.博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并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哲学、政治学、法学、经济学、历史学、社会学等相关学科背景。应届毕业生应于2022年7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
    5.应聘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对于取得标志性业绩成果或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发展亟需的专门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但最大不超过40岁。
    6.科研业绩要求一般应接近或达到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评聘教学科研并重型副教授职务的基本科研业绩标准。以第一责任作者身份(或博士在读期间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发表高水平代表性学术论文,或取得其他标志性业绩成果。代表作能够充分反映作者在相关学科领域的基础理论研究水平,能够体现作者的学术判断力、洞察力、思考力和论证力以及未来从事学术研究的潜力。
    三、聘用管理方式
    1.吉林大学新聘教师实行岗位聘用制,依据聘用岗位兑现相关待遇,确定聘用方式。新聘讲师岗位教师由学校聘用,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一个固定聘期一般为3年。
    2.新聘讲师岗位教师首聘期内取得的业绩成果达到我院教师评聘教学与科研并重型副教授职务的基本业绩条件,且聘期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学校可以继续聘用,签订第二个固定期限聘用合同。首聘期或第二聘期内晋升为副教授及以上职务的,学校可于晋升后的下一聘期起长期聘用;第二聘期结束,未晋升为副教授及以上职务的,学校不再继续聘用。
    四、应聘材料
    应聘人员需提交《吉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招聘教师申报表》(见附件)、相关学历(学位)证书、成绩单、相关外语成绩、发表的科研论文、检索页和获奖证书等复印件(原件查验时间另行通知,上交材料复印件不退还本人)。考核具体事宜将在资格审查后另行通知。经学院统一审核并确定参加考核人员名单,考核方式及时间另行通知。
    五、纪律与监督
    1.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吉林大学关于进一步强化工作回避制度建设的意见》等要求,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2.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和提供相关材料,如发现填报内容不属实、提供虚假材料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一经查实将终止其应聘程序或解除聘用。拟聘人员如在规定的报到入职日期前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则不能聘用。
    3.对于在招聘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学校将追究具体责任人责任,并取消聘用人员应聘资格。
    六、应聘人防疫须知
应聘人应严格执行长春市政府和吉林大学的各项防疫规定。如实报告本人身体情况和出行情况,如有隐瞒不报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应聘人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七、报名及联系方式
    符合上述报名资格与条件的应聘人员于2022年1月1日前将申报表及应聘材料发送至邮箱myzp@jlu.edu.cn,具体考核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
    

    联系人:张博涵  
    联系电话:0431-85151043  13904327575                                                  



                                                        吉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1年12月9日

 吉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招聘教师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