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马克思主义学院在多媒体会议室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读书班辅导报告会(第八场)。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韦洪发以“论人民至上立场”为题作专题辅导报告。报告会由学院党委书记钟新主持。
韦洪发在报告回顾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同场合下关于人民至上理念的讲话和论述。韦洪发认为,“人民”不同于个人,人民的力量和能量源自于每一个个体的参与和奉献,每个个人都可以为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做出贡献,个人的努力和创造力对于整个人民的繁荣和进步具有重要意义。“人民”不同于公民,不同于多数人,“人民”是整体概念,是绝大多数。
韦洪发表示,“人民至上”不是个人至上,不是多数至上,与西方民主不一样。人民的利益由党代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和最大优势是党的领导,我国取得的最伟大成就,例如脱贫、全民医保、教育改革、共同富裕等,都是“人民至上”立场结出的硕果。
韦洪发认为,人民至上立场有助于理解当下一些重要提法和理念。“两个确立”“四个意识”“政治意识”“四个自信”,都具有社会主义的、公有制的底色,没有公有制,就没有人民。
马克思主义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党委委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