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团字〔2011〕108号
全广大师生:
为贯彻落实2010年全团青年志愿者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团中央志愿者工作部《关于开展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专题调研的通知》的工作部署,切实为学生搭建社会实践平台,贯彻落实吉林大学“将志愿服务纳入本科生课程体系”相关要求。校团委结合当前我省农民工子女实际,发起“吉林大学阳光爱心学校—关爱长春市农民工子女活动”,号召在校学生利用课余时间,走进长春市各农民工子弟学校,为农民工子女开设第二课堂,推动素质教育发展。现将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活动流程
本次活动共分为立项参评、启动对接、开展活动、监督评优四个部分。
1.立项参评
各学院志工部在院团委指导下,以各班团支部为单位组建志愿服务团队,填写《吉林大学阳光爱心学校项目申请书》。由校团委对各学院志工部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评定,根据评审结果进行资助。
2.启动对接
获得资助的志愿服务团队需在校志工部统一安排下,与受援学校进行对接,各团队要根据受援学校需求及自身条件,及时制定详细的课程安排及人员安排,再由院团委与受援学校签订《吉林大学共建阳光爱心学校基地协议书》,各团队需在与所在学院对接的受援学校进行志愿服务工作。
3.开展活动
各志愿服务团队要严格按照申报方案实施活动,并按照校团委志工部评审委员会核定的预算进行活动。在活动开展期间如需要调整活动方案或预算,需在活动之前3个工作日上报团委志工部关爱农民工子女活动工作组,经审批后方可开展活动。在活动中,根据受援学校实际需求,从学业辅导、城市感受、安全教育、亲情陪伴、爱心捐助等一系列帮助农民工子女健康成长的方面制定出本团队本学期的具体活动安排活动。其活动频率为每周一次(不含考试月)。将活动安排复印件交予校志工部审核,确认安排合理后,要如实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并在每学年末,提交团队成果汇报。
4、监督评优
在活动期间,校志工部根据《吉林大学阳光爱心学校监督管理条例》,采用随堂听课、调查问卷等形式对各团队的教学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并根据各团队授课期间的工作情况、受援学校的满意度、社会影响报道、年终活动成果汇报等申报材料进行评奖评优。
二、参赛资格
1. 各学院志工部可在院团委的组织领导下,以各班团支部为最小单位组建志愿服务团队,于对接工作开展前,组建一支包含指导教师、常务工作人员和基本服务成员的团队。
2.服务吉林志愿者行动联盟各理事单位可以学院为依托进行申报。参与团队成员需将参赛情况报知学院批准。
3.各参与团队需指定一名学生为团队队长,负责项目评审以及活动实施过程中的日常联络工作。
4.从可行性出发,优先考虑具有丰富志愿服务经验及授课经验的团队。
出现以下情况自动免除参赛者参赛资格:
1.提交的内容不完整,或提供任何虚假信息;
2.违背相关法律、法规;
3.提交的参赛方案缺乏最基本的可行性。
三、评审标准
1.公益性:所有参赛项目必须有明确的公益目标,脱离其他功利得失。
2.可行性:项目执行计划需要考虑到在预定的时间、人力(学生个人或团队)、资金的范围内,综合受援学校实际情况,罗列具体的实施方案,设定切实可行的项目目标。
3.社会效益:大赛会考虑每个项目人力和资金的投入与其产生的可预见的社会价值之间的比例,挑选比例高、效益好的作品。
四、资助奖励办法
1.在审核评星阶段,在所有参赛团队中共评出一星到五星共五档团队,资助百分比分别占预算的40%、60%、80%、90%、100%,每个项目预算上限为5000元。;
2.在年度评优工作中,设立奖项、奖金如下:
先进组织个人 10人 奖金600元
先进服务个人 10人 奖金300元
优秀组织工作 10个
优秀团队 10支
审核结果以表彰大会的形式公开。
五、其他说明
1.鼓励跨学院、跨专业组建志愿服务团队。
2.为进一步扩大公益活动的覆盖面和受益面,校团委有权对优秀的志愿服务项目在全校各学院、志愿者协会进行推广。为尊重项目创意人的创意成果,推广项目仍沿用原项目名称。
3.请团队在2011年11月10日中午下班之前,将纸质版项目申请书报送到团委201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团委志工部邮箱jludovw@163.com
联系人:张 尧 85168361
高 金 鹏 18843158667
共青团吉林大学委员会
2011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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