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团字〔2011〕123号
各基层团委、志愿服务团体:
为进一步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积极倡导“把志愿服务当作每个吉大人的生活方式”的理念,深入贯彻落实《吉林大学深入开展志愿服务工作实施办法》,更好体现我校志愿服务优秀组织和先进人物的示范带动作用,为构建和谐吉大和引领时代新风作贡献,校团委决定开展第五届“吉林大学优秀志愿者行动”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立
集体奖项:“吉林大学杰出志愿服务团队”、“吉林大学志愿服务工作优秀组织单位奖”。
个人奖项:“吉林大学杰出志愿者”、“吉林大学优秀志愿者”、“吉林大学志愿服务工作先进个人”。
二、参评条件
本次活动的参评范围2010年12月至今,尤其是2011年来涌现的优秀志愿服务集体、基层学院团委、志愿者个人及志愿服务工作组织者。
1.杰出志愿服务集体参评条件:
(1)成立1年以上的志愿者服务团体;
(2)集体内年人均参与志愿服务时间48个小时以上,在志愿服务中贡献较大,在我校志愿服务系统具有较大影响,工作机制比较健全的志愿服务团体;
(3)有长效志愿服务项目、志愿服务对接基地、完整合理的志愿服务章程等,服从校团委及阳光志愿者协会的统一管理,能够在较长时期内持续开展志愿服务的集体;
(4)新近成立或在年度内成长较快,有较快、较大发展的志愿服务团体。
(5)欢迎长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并取得良好成绩的志愿服务自组织参与评选。
2.志愿服务工作优秀组织奖参评条件:
(1)组织开展志愿服务工作的基层团委;
(2)在本年度内举办多项志愿服务活动,取得较大社会影响力;
(3)深入开展志愿服务“双百工程”,并完成相关任务;
(4)本单位志愿服务活动参与度较高。
3.优秀杰出志愿者参评条件:
(1)要求为我校注册志愿者;
(2)参与志愿服务时间原则上累计超过300个小时;
(3)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并在服务工作中作过较大贡献,在我校志愿服务工作中具有较大影响的志愿者。
4.志愿服务工作先进个人参评条件:
(1)要求为长期从事志愿服务组织和管理工作的在职人员;
(2)有志愿服务经历,在组织志愿服务工作方面取得做出一定贡献,优秀成绩;
(3)对公开发表志愿服务相关论文、在公益文化创建上取得一定成绩的参选人奖在评选过程中予以加分。
三、上报材料要求
参与评选活动的组织和个人,要认真填写相关推荐登记表,同时提交不少于2000字的事迹材料,并在材料中附不少于3张客观反映参选团体或参选者活动情况的照片及其它相关佐证材料。
四、评选程序
校团委将邀请社会相关组织、学校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评委会,负责各个奖项的评选工作。经单位推荐、资料审核及评审答辩等过程最终评选出获奖单位及个人。具体评选程序为:
1.单位推荐:各基层党团组织、志愿者组织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做好参评组织、集体和个人资格审查、排序和推荐工作。
2.资料审查:评委会负责对参评对象进行初审工作,产生候选组织、集体和个人。
3.评审答辩:组织开展评审答辩活动,最终由评委会确定获奖者。
五、工作要求
1.本届评选表彰活动是展示我校志愿服务事业成绩、弘扬志愿服务精神的一项重要工作,希望各基层党委、团委、志愿服务团体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做好参评对象的选拔推荐工作。
2.上报的参评对象事迹材料要真实准确、生动翔实,确保参评对象事迹突出,具有示范意义。相关材料请务必于2011年11月25日上午下班前将推荐材料报送校阳光志愿者办公室(田家炳A座116室),电子版在材料交送截止前发送至jludovw@163.com
3.要以此次评选表彰活动为契机,广泛宣传志愿服务的优秀典型,大力弘扬志愿精神,激励更多的青年加入志愿者行列,推动青年志愿服务事业实现更大发展。获得表彰的团体及个人将获得团委一定数量的经费资助,推动其志愿服务工作更好更快发展。
联系人: 张 尧 高金鹏 18843158667 张 爽 15948722911
办公电话:85168361
共青团吉林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