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学字〔2012〕017号
各学院:
“吉林大学自强自立大学生标兵”、“吉林大学自强自立大学生”评选表彰活动是我校助困育人工作的传统项目。许多经济困难学生能够自强自立,克服困难,奋发图强,为其他同学做出了很好的表率。现将2011年“吉林大学自强自立大学生标兵”、“吉林大学自强自立大学生”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等级及名额
自强自立大学生标兵10人,优秀自强自立大学生40人。
二、推荐条件
(一)自强自立大学生标兵的推荐条件:
1、家庭经济困难,是学校经济关注对象;
2、自强自立,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社会实践活动;
3、刻苦学习,年度获得二等以上奖学金,并获得校优秀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或在其他方面成绩突出,为学校争得荣誉;
4、助学实践中有感人事迹并获得突出成绩。
(二)自强自立大学生的推荐条件:
1、家庭经济困难,是学校经济关注对象;
2、自强自立,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社会实践活动;
3、获得奖学金,或被评为校优秀学生或校优秀学生干部;
4、助学实践过程中有感人事迹。
三、推荐及评选办法
(一)自强自立大学生标兵
1、每学院推荐1名候选人,填写《吉林大学2011年自强自立大学生标兵推荐表》,并另附自述事迹材料、学院主管学生工作党委副书记推荐材料;
2、进行网上评选。
3、学生工作部会同相关各部门组成评审组进行评审,最终确定10名“自强自立标兵”名单。
(二)自强自立大学生
1、每学院推荐1名候选人,填写《吉林大学2011年自强自立大学生推荐表》,并附自述事迹材料、学院主管学生工作党委副书记推荐材料;
2、学生工作部组织评审组进行评审,最终确定40名获奖者。
四、奖励办法
学校对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并将获奖学生事迹编印成册,对获奖者事迹进行广泛宣传。
五、注意事项
1、希望各学院充分重视此项工作,广泛宣传,认真组织推荐,并充分利用此次活动对广大学生进行一次自强自立,奋发成才的教育。
2、请各学院将推荐材料于3月22日星期四下班前报国家助学贷款办公室,参加自强自立大学生标兵评选的学生还需将推荐表电子版及小二寸电子照片发送到zxdk@jlu.edu.cn。
联系人:王旭 电话:85168012
学生工作部
2012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