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团字〔2012〕051号
各学院团委、学生会:
为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90周年的讲话精神,开拓创新,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入推进我校共青团各项事业发展,促进各学院学生会之间的工作经验交流和推广,加强各学院学生会自身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丰富校园文化生活的同时提高学生会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意识,共青团吉林大学委员会、吉林大学学生会决定对各学院学生会和学生会主席本学年工作进行考核及评比,并对先进组织及个人进行表彰。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办法:
1.校团委、学生会根据各学院学生会上交的申请材料和学生组织提案进行审核,对各院学生会本学年工作及活动表现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并进行量化考评。
2.各学院学生会将优秀学生会及优秀学生会主席申报表认真填写后在规定日期前上交校团委。
3.参评学院需准备学生会工作述职报告及二到三份学生组织提案。校团委、学生会将组织各学院进行述职答辩,以对其本学年学生会工作及表现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各学院所提交的学生组织提案质量也将与评定结果挂钩。
4.各学院推荐2—3名学生代表参与本次评选公众评审团选拔,学生代表将公众评审选拔申请表认真填写后随各学院申报材料一并上交校团委。
二、具体名额:
优秀学生会 10个
优秀学生会主席 10名
三、奖励办法:
校团委、学生会将对优秀学生会、优秀学生会主席颁发奖状和证书,同时将评选结果在校内媒体公布并广泛宣传。
四、申报时间:
请各学院于5月18日16点前将优秀学生会申报表、优秀学生会主席申报表、公众评审选拔申报表、学生组织提案、申报材料按照指定规格(指定规格详见附件)送至校学生会办公室(田家炳学生活动中心A座105室)。
注:如有条件申报材料可以附加光盘。
联系人:谢斯儒 13944942912
袁 林 15104421756
共青团吉林大学委员会
吉林大学学生会
2012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