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学字〔2012〕076号
各学院:
学校将在暑期对毕业生房源进行检修和部分家具更换,并用于新生使用,在此期间原则上不安排临时居住。根据学校2012届毕业生离校工作协调会议的精神,现将毕业生公寓验收和考取本校研究生应届毕业生的行李存放事宜说明如下:
一、公寓验收
各校区公寓管理员负责学生公寓验收。验收项目包括门窗、门锁、玻璃、纱窗、灯具、卫生设备、桌椅、床、柜、书架、电话、钥匙等。请毕业生在退寝前按上述内容清点物品,持毕业生离校通知单等候办理退寝手续。
公寓物品如有损坏或丢失应由使用人或行为人负责赔偿,若使用人不明确或未查明行为人,由宿舍成员共同负责赔偿,管理员收缴赔偿费用后应开具收据。验收完成后,公寓管理员在毕业生离校通知单上盖验收章。损坏物品拒绝赔偿或者不配合验收者,公寓管理员可不予加盖验收合格章。
二、行李存放
学校在各个校区腾出部分房间,用于考取本校研究生的应届毕业生存放行李。在办理存放手续前,请将物品包装好并写好姓名贴,请勿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贵重物品及易碎物品请自行妥善保管。
手续办理时间:2012年6月25日—6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行李存放时间:2012年6月25日—8月26日。
行李领取时间:2012年8月22日—8月26日。
各校区行李存放地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中心校区 南苑三公寓、四公寓 李延辉、狄丽娜 15543550337、15543550255
南岭校区 六公寓 贾庆林 15543550107
新民校区 六公寓 张立民 15699552661
朝阳校区 五公寓 刘颖 15543551209
南湖校区 一公寓 曹俊英 15543551233
学生工作部
后勤集团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