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党组字〔2012〕26号
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
为做好2013年学校发展党员计划制定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制定发展党员计划的原则
制定发展党员计划必须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从党员队伍建设的客观需要出发,努力使党员队伍的数量增长大致均衡,稳步发展,防止大起大落。要以坚持党员标准、保证党员质量为前提,充分考虑党员队伍的结构、分布及本单位入党积极分子培养的实际情况,坚持有计划地发展党员,既突出发展的重点,又兼顾一般,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保证新党员的质量。
各基层党组织要及时召开党委会议,对本单位2012年发展党员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在认真开展超前考察工作的基础上,科学制定2013年度发展党员计划。
二、制定发展党员计划的重点
1.注重加强对专任教师的培养,加大“双高”(高学历、高职称)及优秀中青年教师的发展力度。
2.本科生中发展党员要向低年级倾斜,重点发展二、三年级的本科生,对于特别优秀的本科一年级学生(在高中被确定为重点积极分子的)也可列为计划发展对象。严格控制本、专科学生毕业学期的发展数量。按照我校《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在国防生中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要求,积极做好国防定向生的发展党员工作。
三、超前考察工作重点
1.本、专科生要查阅入学以来各门课程的考试成绩。
2.听取培养人的意见。
3.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4.认真开展民主测评工作(学生的民主测评工作一般以班级为单位进行,班级人数在30人以内的必须全部参加;超过30人的,参加人数应在班级人数的2/3以上,但不能少于30人;教工的民主测评在其所在支部教职工中进行)。民主测评合格率要超过参与测评人数的80%。对于在学校团学组织中担任学生干部的入党积极分子测评时,要采取适当方式征求校团委或研究生团委的意见。
5.同被考察对象谈话。
6.党支部和基层党委根据超前考察情况,形成考察意见填入《计划发展对象超前考察登记表》。召开会议确定计划发展对象,制定形成2013年发展计划并在本单位内公示一周。
7.确定计划发展对象后,要及时开展函调工作。
四、计划上报时间和方式
《2013年拟发展党员计划一览表》中计划发展对象要按预计发展时间先后排序。一览表和汇总表打印上报同时需提交电子版,上报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14日。
教职工、研究生和本专科生发展党员计划分别报党委组织部、研究生工作部和学生工作部。全校的发展党员计划由组织部汇总后上报省高校工委审批。
具体联系人:
党委组织部陈希贵,行政楼1206办公室,电话85166374,电子信箱chenxg@jlu.edu.cn;
研究生工作部胡学钊,行政楼611办公室,电话,85168171,电子信箱huxz@jlu.edu.cn
学生工作部杨婷婷,田家炳学生活动中心B座218办公室,电话85167167,电子信箱yangtt@jlu.edu.cn。
五、工作要求
1.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本单位2013年发展党员计划制定工作,按时上报。没有发展教工党员计划的单位也要将本单位教工申请入党情况填写到《2013年拟发展党员计划汇总表》中,上报学校党委组织部。
2.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要在充分总结分析本单位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情况的基础上,认真组织超前考察工作。制定计划时要处理好数量与质量、需要与可能的关系,突出发展重点,加强薄弱环节,不断改善党员队伍结构和分布。
3.学校党委组织员要深入到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指导检查教工、研究生和本专科生超前考察与计划制定等工作,认真审查积极分子档案材料和各单位上报的发展党员计划。
附:1.《2013年拟发展党员计划一览表》
2.《2013年拟发展党员计划汇总表》
中共吉林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2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