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学字〔2012〕 179 号
各学院:
根据《吉林大学平安励志奖学金评颁细则》要求,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审核并推荐,学生工作部审定,拟推荐以下32名同学为吉林大学2012年度平安励志奖学金候选人:
一等奖:
陈长亮 汽车工程学院
唐伯浩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佟训舟 经济学院
二等奖:
张杰男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李娇阳 仪器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
孙笑颜 文学院
李 鑫 交通学院
杨 伟 建设工程学院
张 羽 物理学院
三等奖:
卜祥玺 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
李 圳 机械科学与工程学院
贾林沛 白求恩医学院
孙云涛 军需科技学院
宋 阳 药学院
范融泽 商学院
张 萍 地球探测科学与技术学院
刘 楠 口腔医学院
陈双双 通信工程学院
侯嘉维 环境与资源学院
刘 煜 法学院
方 瑞 外国语学院
刘慧琴 生命科学学院
韩 莉 地球科学学院
王杜哲 数学学院
许 多 化学学院
贾开一 哲学社会学院
原 博 体育学院
杨 楠 行政学院
薛春玲 畜牧兽医学院
张 晗 艺术学院
潘跃伟 植物科学学院
闫 伟 管理学院
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2年11月9日—1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学生工作部学生管理科联系。
另需提交材料:
1.附件1:《平安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需纸质版及Word电子版)
2.附件2:《平安励志奖学金统计表》;(只需提供Excel电子版)
3.开具志愿者服务或社区服务证明,至少完成40小时。(需纸质版)
4. 请将填写完成的申请表(材料1)和证明文件(材料3)扫描成图片,并整合到一个PDF格式文件内(PDF文件大小不能超过1M)并发送到指定邮箱。
学校将候选学生材料报送至中国平安公司复核,请候选同学按照要求认真、仔细的填写附件1及附件2表格,要求格式工整,排版合理整齐。以免影响最终获奖。
请相关学院通知到候选学生,按要求将以上材料于11月12日(周一)前发送至邮箱shenglei@jlu.edu.cn,并在邮件中标明学院及姓名(例:文学院张**平安奖学金材料),纸质版材料送至中心校区田家炳学生活动中心B座201室学生工作部学生管理科。
联系人:盛磊,
电话:85168010,13756550024
学生工作部
2012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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