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学院:
为了丰富大学生的校园文化生活,推动全民健身运动及健美操运动的开展与普及,特举办校园健美操比赛。具体规程如下如下:
一、比赛时间:2013年10月27日
二、比赛地点:中心校区体育馆二楼健美操馆
三、参赛有关事项:
1.各学院派一名代表于10月25日下午三点到体育馆二楼健美操馆抽签,确定出场顺序。
2.定于10月25日下午三点半在体育馆召开领队会,具体安排比赛事宜,请各学院派一名教师参加。
3.各学院可组织学生在比赛当日担任拉拉队。
四、比赛方法:
1.比赛内容:自行编排动作。
2.比赛的出场顺序由抽签决定。
3.比赛采取直接决赛的办法,最后名次以决赛成绩为准。
五、参赛规定:
1.各学院组建一支代表队参加比赛。
2.上场比赛运动员为12人,其中男生不得少于4人。
3.报名表加盖学院公章并附辅导员签字确认参加学生身体健康,领队会时交给组织老师。
六、奖项设置
1.取前8名。按9、7、6、5、4、3、2、1记取,累积到第五十三届校运会总积分。
2.参加学院基础分5分,累积到校运会总积分。
3.前三名颁发奖牌及证书,四到八名颁发证书。
七、编排规定:
1.比赛音乐自选,时间为2.5-3分,音乐节奏每10秒20-26拍,音乐必须刻录在CD盘的第一首,音乐在报到时交于比赛组委会,统一安排播放。
2.在动作编排中必须有四次大踢腿,四次俯卧撑,比赛中集体配合造型不得少于3次,队型变换不得少于6次。
3.比赛过程中鼓励增添适当的难度动作,但不得超过2次。
4.比赛场地为12×12M,每出界一次要扣除0.2分。
八、着装规定
1.运动员服装要得体,可穿紧身健身服,女运动员需穿肉色连裤袜及运动袜。
2.必须穿着整洁的运动裤。
3.不允许使用佩戴饰物,允许化淡妆。
4.着装不符合规定要求,酌情扣分。
九、评分方法
1.比赛整套动作满分为10分。裁判员独立评分,裁判员评分精确到0.1分。
2.各代表队最后得分的计算办法:几名裁判员同时亮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中间分的平均分即为最后得分,最后得分精确到0.01分。
十、评分细则
整套动作的评分因素包括动作的质量、完成动作的一致性、队形变换、表现力和整体印象等方面。整套动作的分值分布:
完成情况分 6分
组织编排分 2分
总体印象分 2分
1.完成情况的评分:
裁判员对完成动作时出现的不同错误,分别按轻微错误、显著错误和严重错误三种情况减分。轻微错误扣0.1-0.2分,显著错误扣0.3-0.4分,严重错误扣0.5-0.6分。完成情况的评分因素如下:
(1)动作的准确性:动作技术规范,准确到位,动作姿势正确。
(2)动作的熟练性:在完成成套动作过程中,要求动作熟练、流畅。
(3)动作的幅度:动作幅度的大小,直接影响到健身和表演的效果,在动作的完成过程中均应根据个别动作、局部动作或成套动作的动作幅度过小程度进行扣分。
(4)动作的力度:动作有力度是健美操的特点,力度不够、无力、松懈,要进行相应的扣分。
(5)动作的一致性:动作的姿态,动作的节奏等协调统一,整齐一致。
2.组织编排的评分:
(1)艺术性:动作舒展,美观大方,动作连接合理、巧妙、流畅,队形变换自然清晰。
(2)音乐:音乐音乐曲调动听、优美、健康、节奏明快,音乐的剪接要清楚完整,音乐速度、长度符合要求。
(3)利用场地的合理性:成套动作的编排要充分合理的利用场地,否则要扣分。
3.总体印象的评分:
(1)动作的优美性:动作协调优美,舒展轻快,具有良好的表演效果。动作不协调,缺乏美感应扣0.1-0.3分。
(2)表现力:运动员完成动作的情绪、表情及情感的投入等方面的表现,运动员通过自己的表演吸引、感染观众的能力。表情平淡,缺乏感染力的扣0.1-0.3分。
(3)服饰和化妆:服饰和化妆不符合规范的扣0.1-0.3分。
十一、裁判员由体育学院专业教师、专业学生担任。
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胡兆晖 联系电话:13664339199
体育学院
201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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