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学院:
自我校开展“十佳女大学生”活动以来,涌现出许多优秀女大学生先进个人。为进一步关注女大学生的成长,宣传和展示我校女大学生的风采,引导女大学生树立远大理想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激励女大学生以饱满的热情和良好的精神面貌勤奋学习、锐意进取、立志成才,学校决定评选表彰2011-2013年度吉林大学“十佳女大学生”,请各学院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好本学院参加评选学生的组织推荐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评选范围:全校女大学生
评选名额:吉林大学“十佳女大学生”10名
评选条件及程序
1.吉林大学十佳女大学生对于我校在校女大学生而言是高级荣誉称号,请各学院在组织推荐时高度重视,严格把关,按时申报。
2.请各学院推荐在校学生候选人1-2名,填写《吉林大学“十佳女大学生”素质评定表》、《吉林大学“十佳女大学生”登记表》,同时每人上报1份1800字左右的详细事迹材料。
三、具体要求
1.在评选表彰过程中,各学院要紧密结合实际,把评选活动作为对全校女大学生进行学先进、超先进的宣传教育平台,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填写的事迹材料要真实、准确、生动、感人。
3.所有事迹材料都要以第三人称撰写,《吉林大学“十佳女大学生”素质评定表》、《吉林大学“十佳女大学生”登记表》和详细事迹材料需同时报送,《吉林大学“十佳女大学生”登记表》上报时学院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研究生工作副书记)要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4. 各学院于11月15日前将推荐材料报校学生会办公室(中心校区田家炳学生活动中心A座105室)。所有推荐材料经校妇委会和校团委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初评后,确定出2013年吉林大学“十佳女大学生”的候选人名单,并对候选人进行二次评审(评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最终评定产生2011-2013年度吉林大学“十佳女大学生”。
联 系 人:杨晨宇
联系电话:15044109993
Email :164768868@qq.com
吉林大学妇女工作委员会
共青团吉林大学委员会
2013年11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