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学字[2015]096号
各学院:
经与中国银行长春前进大街支行协商,学校定于2015年6月3日至6月5日组织2015届本专科贷款毕业生签订还款协议书及已经录取研究生的贷款毕业生签订展期协议。现就签订还款协议及展期协议现场办公会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办理还款协议需要的材料:
(1)身份证与中国银行卡正面复印件一份,银行卡和身份证复印在一张A4纸上,中国银行卡是本人身份证在长春市中国银行开户的借记卡。(注明身份证号,学号,专业,联系方式)
(2)学生证复印件。
(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办公会现场发放);
(4)资料确认书(办公会现场发放)
2、还款协议等材料签完后,将所有材料一同交给学院辅导员老师,学院将材料按照学号顺序排序,与《2015届吉林大学本专科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信息汇总表》(见附件1),在现场会后4个工作日内交到国家助学贷款办公室,一次性结清的同学的信息也需在汇总表上注明。
3、已经结清的同学无需再签订还款协议,只需将还款证明复印件上交学院,学院将还款证明复印件与还款协议材料一同上交,在现场会前未结清贷款的同学即使准备一次性结清也必须签订还款协议。
4、对未签订还款协议书的贷款毕业生,学院不得给予办理离校手续,攻读研究生办理展期的同学同时参加本次办公会,展期现场会与签订还款协议现场办公会一起举行,展期协议现场发放。
5、具体办理时间地点见附件2,因毕业答辩等原因与本学院贷款办理时间冲突的学生,可选择与其他学院一起办理,材料由本学院负责上交。
6、签订还款协议现场办公会能使学生详细地了解自己的还款时间和具体还款金额,便于他们做好还款计划,同时也是一次很好的诚信教育,有助于提高贷款学生的还款意识。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本项工作,为确保签订还款协议工作顺利进行,保证现场秩序,请各校区资助科科长和各学院指派的一名带毕业生的辅导员老师参加现场办公会。
联系人:王旭
联系电话:85168012
学生工作部
2015年5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