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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我校学生赴台湾高校交换学习的通知(第二轮)

发布时间:2015-10-13 编辑: 浏览次数:

提交部门:港澳台办公室 提交时间:2015-10-13 14:49:39 字号:

各教学单位及相关在校学生:

根据我校与台湾30所姊妹校间签订的校际交换学生协议,2016年春季学期(2016年2月开学)将继续为在校学生提供赴台湾高校交换学习的机会。现将《2016年春季学期台湾高校交换学习项目计划表》(附件1)发布给各位同学,供大家在选择交换学生项目时参考。

计划表中所列项目交换学习时间均为一个学期,交换生在春季学期结束后需返回我校继续学业。除特别说明以外,表中所列项目均为免学费项目,但学生必须照常向我校缴纳相应的学费和住宿费。学生的证件办理手续费、往返旅费、生活费和医疗保险等费用均由学生个人负担。

根据校际交换学生协议,学校承认学生在外学习期间获得的学分。本科生报名时,应就交换学习期间选课、回校后学分认定、补选课、奖学金评定及保研等事宜征求所在学院负责教学工作的主管领导及教学秘书意见,提出具体计划并征得学院同意后方可报名。

研究生申请交换学习,应与指导教师以及所在学院就奖学金评定、答辩、毕业等因交换学习而可能发生的情况进行充分协商,获得同意后方可报名。

为做好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我校非毕业年级的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

(二)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

(三)身心健康、能圆满完成学习任务;

(四)必修课程(含限定选修课)无不及格科目;

(五)积极参加校内外公益及志愿者活动的同学予以优先考虑;

(六)身份证有限期必须在2016年8月30日之后。

二、报名事项

(一)报名材料

1、吉林大学本科或研究生成绩单并盖章;

2、吉林大学学生赴港、台交换学习申请表(本科生用)》或《吉林大学学生赴港、台交换学习申请表(研究生用)》(网上打印);

3、获奖证书和各类英语考试成绩单复印件(非必备);

4、赴外学习计划1份(请详细叙述交流目的、学习计划等)。

(二)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10月22日 中午11:00

(三)报名地点:前卫南区友谊会馆216室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四)报名程序

1、计划表发布之后,学生可根据表上提供的网址自行查询相关交换学习信息,并登陆吉林大学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学生信息管理系统(http://59.72.107.108:8080/GAT1)注册、登陆系统并填写提交个人信息后打印;本科生经所在年级的辅导员、所在学院教学秘书和主管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研究生则应征得指导教师和主管院领导的同意,由学生本人到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报名(前卫南区友谊会馆西侧二楼216室);

2、由学校港澳台办公室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笔试、心理测试和面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经评审合格的人选名单将在校内通知和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网站上公示,被确定的人选由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负责向对方院校推荐;

4、学生报名时需缴纳200元人民币报名费,用于评审、考试及对外联系等。

 

联系人: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李春易 电话: 85168982

 

 

 

吉林大学出国(境)学生选派工作小组

201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