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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应聘2013年和2014年高教管理系列研究员职务人员(教学科研单位)述职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2-23 编辑: 浏览次数:

提交部门:人社处 提交时间:2015-12-23 15:57:52 字号: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学校定于2015年12月30日(星期三)召开应聘2013年和2014年高教管理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议与聘任专家组(教学科研单位)会议,应聘研究员职务人员应到会述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述职人员名单及述职顺序

哲学社会学院 李 言

文学院 田 鹏

外国语学院 刘多义 刘悦普 逄锦彩

公共外语教育学院 王 辉

体育学院 杨 春 佘 彦

经济学院 白大范

法学院 张光宇

商学院 王淑华 赵晓波

马克思主义学院 刘昌松

化学学院 宁德宽 薛亦深

汽车工程学院 李善兴 刘孝诚 常之宇

交通学院 王小东 唐 斌

生物与农业工程学院 朴 松

管理学院 张 捷 李向军 白君贵 耿爱静 方长春

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 刘岩峰

通信工程学院 李 文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郑 爽

地球科学学院 金锦花

地球探测科学与技术学院 谭笑平 黄忠民

应用技术学院 王书金

基础医学院 丁红枫 费淑波

公共卫生学院 刘汉君

药学院 律德华 张 明

东荣学院 张冠男

述职地点:中心校区逸夫图书馆317室

等候地点:中心校区逸夫图书馆211室

二、相关要求

1.请参加述职人员于12月30日(星期三)上午7:50到相应述职等候地点等候。

2.述职人员须着正装,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按要求在相应地点等候,按照工作人员的引导参加述职。

3.每人述职时间不超过5分钟,述职的内容主要为任副高级职务以来至应聘年度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和工作业绩。对于两年兼报人员,在2013年10月1日至2014年9月30日取得的成果,应单独说明。

4.不参加述职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