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学字〔2016〕023号
各学院:
为贯彻“优生优荐”的原则,为社会输送优秀人才,现开展吉林大学2016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吉林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的要求组织开展评选工作。
二、3月8日至3月14日为各学院对优秀毕业生进行初评阶段,请各学院根据《吉林大学2016届优秀毕业生各学院名额分配表》(附件1)确定优秀毕业生人数并将初评结果进行公示,广泛听取意见。
三、各学院务必于3月14日(星期一)16:00前将《吉林大学2016届优秀毕业生名单汇总表》(附件2)报送到学生工作部学生思想教育办公室(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通过邮件发送至学生思想教育办公室邮箱。
评选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与学生工作部学生思想教育办公室联系。
联 系 人:刘 娜
联系电话:85168009
电子邮箱:SXJY@jlu.edu.cn
学生工作部
2016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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