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同学:
根据中日教育交流五年计划(2012-2016),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选派4名日本学研究专业人员赴日攻读博士学位。现将该奖学金项目主要内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1. 协议名额
最多4人
2. 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42至54个月。
3. 选派专业
日本学研究方面专业。
4. 资助内容
日方免收学费,并提供在日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约14.5万日元/月(含预科阶段)及往返国际旅费。
二、申请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
2. 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应为国内高等学校、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优秀在校学生或正式工作人员。1982年4月2日以后出生人员。
4. 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5. 原则上于2016年8月前取得硕士学位人员。
6. 熟练掌握日语和英语,具有良好的语言学习能力。
三、申请办法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部分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的申报工作安排,该项目提前于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申报时间(3月20日-4月5日)。请有意申报该项目的同学尽快整理好申报材料,完成国家留学信息平台网申,同时登陆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公派研究生报名,并打印申请表,送交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核。审核通过后,将全部申请材料送交至研究生管理处,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11日。
四、评审及录取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者参加中日双方联合选拔考试。国家留学基金委根据日方最终录取结果向推荐单位发放录取通知。
中日双方联合选拔考试后(7月左右),国家留学基金委将日方发放的“第一次选考合格证明书”统一寄至推荐单位,请凭此证书自行联系留学院校。在取得日方院校录取通知书后,应将录取通知书统一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由国家留学基金委转交至日本驻华使馆。
五、咨询方式
1.研究生管理处 董老师 联系电话:85166341
2.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隋老师 联系电话:85166573
3.国家留学基金委联系人:周 俭 联系电话:010-66093981
传 真:010-66093581 E-mail:jzhou@csc.edu.cn
研究生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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