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在校学生及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校与国外大学间签订的校际交换学生协议,2016-2017学年将继续为在校学生提供出国留学的机会。现将《2016-2017学年校际交换留学项目计划表》(第二轮)(附件1)发布给各位同学,供大家在选择出国留学项目时参考。
表中所列项目除了特别说明的外均为免学费项目,但学生必须照常向我校缴纳相应的学费。学生的往返旅费、生活费、医疗保险等费用由学生个人负担。
学校承认学生在交换学习期间所修课程的学分,学分认定及成绩转换的办法,本科生按照教务处发布的《吉林大学本科生校际互派交流学习课程修读及学分认定管理办法(暂行)》(校教字〔2009〕66号)执行;研究生按照研究生院有关规定执行。
本科生报名时,应就交换学习期间选课、回校后学分认定、补选课程、奖学金评定及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宜征求所在教学、科研单位教学秘书及负责教学工作的主管领导意见,提出具体计划并征得同意后方可报名;研究生报名时,应与指导教师以及所在教学、科研单位就交换学习期间选课、回校后学分认定、奖学金评定、论文答辩及毕业等事宜进行充分协商,提出具体计划并征得同意后方可报名。
为做好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要求
1、我校在籍全日制的2014级本科生、2015级非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以及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
2、身心健康、品学兼优、遵纪守法,无违纪记录;
3、全部必修课程无补考科目;
4、能使用接受学校的授课语言听课,并根据项目要求提供相关外语能力证明;
5、具备在国外学习和生活的经济能力,能够根据项目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经济来源证明;
6、每人只限申报一个交换项目。
二、申报程序
1、该计划表空余名额信息发布之后,学生可根据表上提供的网址自行查询有关留学信息,并从校园网上下载《吉林大学学生赴国外留学申请表(本科生用)》(附件2)或《吉林大学学生赴国外留学申请表(研究生用)》(附件3);本科生经所在班级的辅导员、所在学院教学秘书和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研究生经指导教师和所在教学、科研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学生本人携带申请表及相关申请材料,到学校出国(境)学生选派工作小组各相关项目官员的办公室报名;
2、出国(境)学生选派工作小组将根据报名情况组织相应的心理测试、外语考试和评审;
3、经评审合格的人选名单将在“校内通知”及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网页上公示,被确定的人选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向外方推荐。
三、时间安排
1、根据国外高校报名截止时间,各项目报名受理时间为2016年3月9日-3月16日。
2、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宜
1、学生可登陆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网页,查询具体项目的介绍;
2、学生报名时需向出国(境)学生选派工作小组交纳200元人民币作为报名及评审费用。
五、报名地点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中心校区友谊会馆),具体项目负责老师的联系方式请见附件1。
吉林大学出国(境)学生选派工作小组
2016年3月9日
附件:
1.《2016-2017学年校际交换学生留学计划表》(第二轮);
2.吉林大学学生赴国外留学申请表(本科生用);
3.吉林大学学生赴国外留学申请表(研究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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