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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6年中俄政府奖学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22 编辑: 浏览次数:

提交部门:国际处   提交时间:2016-3-22 10:19:39 字号:   

各教学单位及全体学生:

  根据俄方提供的奖学金情况,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将选派我校留学人员赴俄罗斯留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1、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本科插班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3名,留学期限6-10个月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1名,留学期限24-36个月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名额不限,留学期限36-48个月

  访问学者:名额不限,留学期限3-10个月

  2、选派专业

  俄语语言文学、俄罗斯研究及其他俄罗斯优势学科专业。

  3、资助内容

  留学期间享受俄罗斯政府提供的奖学金(学费及部分奖学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供奖学金补贴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二、人选条件

  1、基本条件

  申请者应符合《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http://www.csc.edu.cn/article/280规定的基本条件。

  2、其他条件

  本科插班生:俄语专业在读本科二年级学生,在校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0分(百分制)或学分绩点不低于3.2(四分制)且主干课程及外语课程优秀。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俄语专业本科毕业从事俄语或其他专业学习的在读硕士研究生,在校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0分(百分制)或学分绩点不低于3.2(四分制)且主干课程及外语课程优秀。

  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校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0分(百分制)或学分绩点不低于3.2(四分制)且主干课程及外语成绩优秀。主要选派俄语专业、俄语为一外的人文社科专业及理工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俄语语言文学专业硕士学位者派出前需获得俄语专业八级证书。

  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重点选派拟作为师资培养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及在职教师。

  访问学者:重点支持在职教师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在职人员。

  申请跨专业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仅限选择相近专业,且需提供拟留学专业辅修、选修等专业背景证明材料。

  3、外语水平要求

  攻读硕士学位申请人的一外语种须为俄语,俄语水平需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的相关要求。暂不符合要求者,申请时俄语水平需达到大学俄语四级水平,派出前须参加留学基金委统一组织的俄语中级班培训,培训合格方可派出。

  攻读博士学位申请人的一外语种可为俄语或英语,外语水平需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的相关要求。暂不符合要求者,一外为俄语的申请人派出前须参加留学基金委统一组织的俄语中级班培训,一外为英语的申请人派出前参加留学基金委组织的俄语初级班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派出。

  访问学者的一外语种须为俄语,俄语水平需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的相关要求。暂不符合要求者,派出前须参加留学基金委统一组织的俄语中级班培训,培训合格方可派出。

  三、申报材料及截止时间

  请本科生和应届本科毕业生填写《吉林大学学生赴国外留学申请表》(本科生用)(附件1);硕士研究生、硕士应届毕业生等填写《吉林大学学生赴国外留学申请表》(研究生用)(附件2),并于2016年3月25日12:00之前将《吉林大学学生赴国外留学申请表》、护照首页复印件及成绩单送至国际处专家科(友谊会馆西侧二楼223)。

  学校将根据申报材料进行初审,通过初审后可参加选拔考试和专家评审,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联系与咨询

  联系人:朱蓓蓓

  电 话:85166565

  邮 箱:zhubb@jlu.edu.cn

          

附件:1、《吉林大学学生赴国外留学申请表》(本科生用)

   2、《吉林大学学生赴国外留学申请表》(研究生用)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6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