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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研究生参加2016-2017学年度校园地助学贷款现场办公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0-13 编辑: 浏览次数:

提交部门:研究生院   提交时间:2016-10-13 13:11:07 字号:   

各培养单位:

  根据校学生资助中心通知精神,学校将于2016年10月16日召开2016-2017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新贷现场办公会。现就研究生参加现场会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为确保新贷工作顺利进行,保证现场秩序,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本项工作,指派一名研究生负责本单位研究生的现场组织事宜。

  2、参加现场会的研究生,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及黑色中性笔,入场后要在指定的区域就座,并认真听讲,并做好相关记录。贷款现场不收取材料,材料齐备后及时交到本单位研究生办公室;

  3、现场办公会具体时间地点见附件1。因特殊原因可能错过本校区现场会的同学,可自主参加其它校区现场会或在本校区其它时段进行签约。

  4、贷款研究生完成现场签约后,需登录《吉林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提交贷款申请(未列入经济关注对象的研究生无法申请),认真填写相关信息,同时在现场会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贷款所需材料按次序装袋,第一时间交各自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登录“管理系统”对照贷款材料进行初审。凡未在网上提交申请的研究生的贷款材料将不被受理。贷款材料如下:

  (1)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份数:一份,需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如身份证过期不能办理新贷)

  (2)中国银行卡复印件(份数:一份,本人签名,并要把银行卡号誊写在复印照片下方;可与身份证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3)学生证复印件(份数:一份,需复印照片页及内容页)

  (4)经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核实确认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或贫困证明原件(份数:一份)

  (5)贷款申请书(份数:一份 手写 800字以上,签名上按手印)

  (6)贷款申请审批表(份数:一份 现场发放或下载打印)

  (7)校园地助学贷款借款合同(份数:一份 现场发放或下载打印)

  (8)借据(份数:按学制 现场发放)

  (9)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特别签订条款(份数:一份 现场发放或下载打印)

   所有需填写的材料不允许有涂改痕迹,对“借据”的要求尤其严格。现场发放的材料除“借据”外都可以下载打印,“借据”不合格的同学在上交材料时可在研究生管理处领取。

  5、各培养单位须于2016年10月21日前,将《2016-2017学年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信息表》(附件2,部分信息可从管理系统导出,信息表需报送纸质版及电子版,与材料必须匹配,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纸版信息表可挑选关键信息以方便打印为宜。电子版信息表须完整填写,发送至wky@jlu.edu.cn.)连同研究生贷款材料袋(按学号由小到大顺序排序)一并交研究生管理处。

  6、本次现场办公会只针对新生,高年级学生及暂时未准备好材料的新生的新贷将在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新贷补办现场办公会上集中办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7、已办理本年度生源地贷款的研究生不能参加本次校园地新贷工作。

  特此通知。

  联系人:王开宇

  联系电话:85166341

 

            研究生管理处

            2016年10月13日

 


     附件
  1. 附件1:研究生参加新贷现场会时间地点.xls
  2. 附件2:2016-2017学年吉林大学本专科生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信息表.xls
  3. 附件3:材料包.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