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相关同学:
根据《吉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校发〔2014〕189号)精神,经研究生本人申请、导师推荐、培养单位评审确定,现将通过财务处欠费筛查,截至11月7日前提交名单的培养单位的2016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期:2016年11月14日-15日。
研究生管理处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