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5月09日 08:31 财务处
校财字﹝2017﹞7号
校内各单位及全体学生:
学费、住宿费是学校收入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及时、足额缴纳学费、住宿费是学生接受高等教育应尽的义务。截至2017年5月8日,绝大多数学生已按照《吉林大学学生学费及住宿费收缴管理办法》(校发〔2007〕235号)的规定,及时足额缴纳了学费和住宿费,但仍有部分学生因各种原因欠费,特提请各单位领导、研究生秘书、辅导员做好学生思想工作,督促学生特别是应届毕业生及时将学费及住宿费交齐。本、专科生请于2017年6月5日前将欠费足额存入学校发放的交通银行学子卡,研究生请于2017年6月7日前将欠费足额存入与校园一卡通关联的中国银行借记卡中。学校将通过银行划款的方式收缴学宿费(每周二对本专科生划款,每周四对研究生划款),此后本学期学校不再通过银行划款方式收费,希望同学们积极配合。
另外,需要办理降级手续的应届毕业本、专科学生,及时将签批齐全的降级手续报财务处收费管理科,以便作相应调整。
如有疑问,请与财务处收费管理科联系。(电话:85168860,地址:中心校区鼎新楼C223室)
财务处
2017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