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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研究生招生材料归档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22 编辑: 浏览次数:
2017年09月22日 15:28  招生办公室

校内各研究生招生单位:
    根据教育部及我校关于招收硕士研究生(含推荐免试生)、博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研究生招生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请各单位对研究生招生过程中复试、录取材料的整理归档情况开展自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材料归档范围
    此次核查、归档的研究生招生材料主要包含近三年(2015--2017年)各类在校研究生(推荐免试生、统考硕士、统考博士、单独考试硕士、强军计划硕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研究生和各专项计划博士等)的复试材料和复试记录。
    二、归档材料内容
    1.各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向社会公布的《接收推荐免试生复试、录取办法》;
    2.各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向社会公布的《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3.各博士研究生招生单位向社会公布的《招收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4.各类研究生复试工作中的笔试试题和考生答卷;
    5.各类研究生复试工作中面试过程的书面记录和影音材料;
    6.其他需要归档的相关材料。
    三、归档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做好自查、归档工作,保证相关材料真实有效、规范完整。
    2.各类研究生的复试、录取材料的保管留存时间为三年。
    3.学校将对各单位招生材料归档情况进行抽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