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大学本科生学年奖学金评选办法》(校发〔2019〕382号)、《吉林大学优秀本科学生评选办法》(校发〔2019〕383号)、《吉林大学优秀本科学生干部评选办法》(校发〔2019〕384号)和学校《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奖学金、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学院定于近期开展2021-2022学年奖学金、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根据学校下达的学年奖学金、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名额指标,按学校相关要求进行了名额分配,详见《马克思主义学院2021-2022学年奖学金、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指标》(附件一),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马克思主义学院净加减分实施办法、单项奖学金评定工作实施办法,详见《马克思主义学院2021-2022学年奖学金评定工作净加减分实施办法》(附件二)、《马克思主义学院2021-2022学年单项奖学金评定工作实施办法》(附件三),同时根据综合测评要求成立评选工作小组,详见《马克思主义学院2021-2022学年奖学金评选工作小组名单》(附件四)。
特此公示。
公示期为2022年9月26日至2022年9月30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程思阳、王银清
联系电话:85151226
办公地点:南湖校区马克思主义学院楼105
附件一:马克思主义学院2021-2022学年奖学金、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指标.xlsx
附件二:马克思主义学院2021-2022学年奖学金评定工作净加减分实施办法.xls
附件三:马克思主义学院2021-2022学年单项奖学金评定工作实施办法.xls..xls
附件四:马克思主义学院2021-2022学年奖学金评选工作小组名单.docx
吉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