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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开展2017年度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校级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06 编辑: 浏览次数:

各校级重点研究基地:

根据《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校级重点研究基地建设实施办法》要求,现开展2017年度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校级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校级重点研究基地可申请设立22017年度基地重大项目,每个项目经费5万元。基地重大项目列入吉林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进行管理。

2.基地重大项目不设申报指南,采取自主选题的方式进行申报,自主选题应紧紧围绕基地学术主攻方向拟定,与基地学术主攻方向和重点研究领域无关的选题不得申报。

3.基地重大项目申请者必须是基地的主要研究人员,申请者年龄不能超过45周岁(含45周岁),鼓励青年教师申请基地重大项目,已经承担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尚未完成者不得申报。

4.申请者须填写《吉林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见附件1)和《基本科研业务费教育部统计用报表》(见附件2),在填写《申请书》时,项目类型选择平台基地项目;项目研究起止时间填写“20174月至20194月”;在填写经费申请表时,注意现金额度(主要是指专家咨询费、劳务费等)支出不超过项目经费的15%

5.申请者所在基地须填写《基本科研业务费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一览表》(以下简称《项目申报一览表》,见附件3)。

6.基地重大项目结项须符合下列三个条件之一。

1)完成项目《申请书》中确定的预期研究成果,项目成果须以专著、论文或研究报告形式结项,以专著形式结项的须正式出版,以论文或研究报告形式结项的至少有2项成果符合《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刊物等级目录(2014年版)》中的c类以上论文或研究报告(若有结项成果符合b类以上标准,可适当降低对结项成果数量的要求)。

2)在项目执行期内,项目负责人以课题核心内容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等,并获准立项。

3)在项目执行期内,项目负责人以课题核心内容承担横向科研项目,且获资助经费累计20万元以上或获单项项目资助经费10万元以上。

请校级各重点研究基地于417日之前向社会科学处(鼎新楼a5031份《项目申报一览表》和3份《申请书》(a4纸打印,左侧装订),其中《项目申报一览表》请基地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申请书》请依托单位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将所有材料电子文档发送至ytq1214@jlu.edu.cn

联系人:于天琪

联系电话:85167299

电子邮箱:ytq1214@jlu.edu.cn

附件:1.吉林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申请书

      2.基本科研业务费教育部统计用报表

      3.基本科研业务费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一览表

                                                 社会科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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