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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共吉林大学委员会关于学习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五部委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20 编辑: 浏览次数:
2017年04月20日 09:51  党委办公室

 校党发〔201727

 

校内各单位:

     中共吉林大学委员会关于学习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五部委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经2017411日中共吉林大学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委会第25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吉林大学委员会

                                 2017420

 

中共吉林大学委员会关于学习贯彻落实

《教育部等五部委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加快推进我校综合改革,提升“放管服”效能,根据《教育部等五部委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深刻认识《意见》的重大意义

(一)《意见》是中央的明确要求。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提出,要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强调转变政府职能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核心;要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最大限度减少中央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2014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上指出,全国高等院校要走在教育改革前列,加快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学校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20164月,李克强总理在北京大学召开高等教育改革创新座谈会,明确提出要抓紧研究制定相关文件。20165月国务院召开的全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电视电话会议进一步提出简政放权的改革要求。这些都为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指明了方向。

(二)《意见》是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的重要举措和必然要求。近年来,高等教育在人才培养体制、现代大学制度、办学体制、推进管办评分离等多方面改革取得很大进展。由于我国高等教育处在社会转型和高等教育转型发展相互叠加的历史时期,高等教育综合改革仍存在诸多体制机制障碍。在当前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切实增强科研创新能力、统筹推进“双一流”建设的新形势下,加快推进“放管服”改革变得尤为迫切。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必须明确高校办学主体地位、落实办学自主权。高等教育深化改革和促进发展中,不同程度地遇到了学科专业、编制、岗位、进人用人、职称评审、薪酬分配、经费使用管理等方面的深层次问题,需要通过“放管服”的综合性改革,切实落实《高等教育法》规定的高校办学自主权,激发高校活力。

(三)《意见》是加快推进我校世界一流大学建设的重要推动力。当前,我校正处在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关键时期,加快综合改革、提升“放管服”效能是推动学校事业发展的重要途径,更是加快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建设的必然出路。要紧紧抓住《意见》实施的有利契机,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为加快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建设助力。

二、明确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引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31号文件精神,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一)坚持学习贯彻《意见》与加快推进“双一流”建设相结合。要把加快推进“双一流”建设作为学习贯彻《意见》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放管服”效能的有效提升,作为加快推进“双一流”建设的重要保障。

(二)坚持分工负责与整体推进相结合。细化分工、明确责任,扎实有效地分解《意见》提出的任务和改革要求,坚持校院两个层面,改革任务一条主线,分工负责,密切配合,整体推进工作开展。

(三)坚持顶层设计和规范管理相结合。推进管理重心下移,充分调动基层学院和单位的积极性。既有自上而下的制度安排、又有上下一致的规范管理、遵章执行。

三、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顶层设计

学校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杨振斌  李元元

成员:蔡            张向东  吴振武    

    李忠军  郑伟涛  孙友宏  冯正玉  王利锋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监督检查组和五个专项工作组。

综合协调组:

  长:蔡     

副组长:郑伟涛  王利锋

成员单位: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发展规划处

监督检查组:

组长:李忠军

副组长:王利锋

成员单位: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专项工作组:

1. 学科专业设置机制

组长:陈  

副组长:郑伟涛  冯正玉

成员单位:教务处、研究生院、发展规划处、招生办公室、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中心

2. 人事与薪酬(编制及岗位管理、进人用人环境、职称评审机制薪酬分配)

组长:郑伟涛

副组长: 杜    李忠军

成员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处、人才工作办公室、研究生院、教务处、财务处、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3. 经费使用管理

组长:杜  

副组长:邴     孙友宏   张向东  吴振武

成员单位:财务处、发展规划处、社会科学处、科学技术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资产管理与后勤处、基建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审计处、后勤服务集团

4. 加强党对学校的领导

组长:王利锋

副组长:蔡  
成员单位:党委组织部、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发展规划处

5. 制度建设与学术治理

组长:郑伟涛

副组长:李忠军  孙友宏  王利锋

成员单位:发展规划处、纪委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社会科学处、科学技术处、保卫处、教育工会、妇委会、经营性资产改革和管理办公室

排名第一的成员单位为本专项工作组的牵头部门。

四、确定任务和具体措施

(一)对照标准明确任务,明晰工作方向

相关职能部门,要对照《意见》提出的八大方面二十项具体任务,结合工作实际,对照标准逐条列项确定具体工作任务,明确工作方向,以学习贯彻落实《意见》为契机,为加快推进综合改革和世界一流大学建设提供坚实基础。

(二)细化分工整体推进,制定实施方案

相关专项工作组和职能部门要根据《意见》中提出的重点工作

和具体任务,制定实施方案,同时明确方案推进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1.制定吉林大学学习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五部委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工作方案。

2.制定吉林大学学科专业设置机制工作方案。

3.制定吉林大学人事与薪酬(编制及岗位管理、进人用人环境、职称评审机制薪酬分配)工作方案。

4.制定吉林大学经费使用管理工作方案。

5.制定吉林大学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工作方案。

6.制定吉林大学制度建设与学术治理工作方案。

五、相关要求

(一)学习好宣传好。全校上下要认真学习贯彻教育部视频会议精神,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对《意见》进行学习宣传和推动落实。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政策的解读,推动全校上下学习掌握《意见》的精神与实质。

(二)贯彻好落实好。相关职能部门要结合学校改革发展实际,尽快制订出台相关实施方案。要突出特色、积极创新,把学习贯彻落实《意见》作为推动学校改革发展的重要途径和契机。

(三)细化好配合好。“放管服”是一项综合性的改革工作,涉及面广,相关职能部门既要细化任务、明确责任,更需互相合作、密切配合,既要明确改革的短期目标,也要做好改革的长期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