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吉林大学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施办法(试行)》经2017年4月11日中共吉林大学第十四届委员会第25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吉林大学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施办法(试行)》
中共吉林大学委员 2017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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