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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学习落实《吉林大学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基层党建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12 编辑: 浏览次数:
关于认真学习落实《吉林大学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基层党建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
2017年04月12日 10:01  党委组织部

 

校党组字20178

 

医学部党工委,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

《吉林大学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基层党建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校党发〔20179号)经2017225日中共吉林大学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委会第18次会议讨论通过,并印发各基层党组织贯彻执行。为保证《若干规定》得到严格执行与贯彻落实,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深入学习,理解把握好。不学深弄懂悟透,再好的制度也进不了头脑、落不到实处。《若干规定》是学校党的建设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的综合体现,是首次以规章制度形式对基层党建工作作出的系统规范,对于提高学校基层党建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若干规定》贯彻落实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讲话精神,综合了多部党内法规和上级文件有关规定,吸收了多本专业书籍的有关论述,融入了我校基层党建工作的实践经验。《若干规定》体现了“全面”“从严”“常态化”“制度化”和“针对性”“操作性”“能落实”“可检查”的特点和要求。学校各级党组织要站在思想建党、组织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为加快推进“双一流”建设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思想保证、组织保证的政治高度和长远角度,通过召开基层党委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支委会等形式,对《若干规定》进行专题学习。要全面领会《若干规定》对规范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意义,系统掌握制度的“纲性”规定,深刻把握制度的具体规范与标准要求,牢固树立法制法规意识和依法依规工作思维,努力把制度的硬性规定与标准规范、具体内容与普遍性要求结合起来,学习好、理解透、把握准,融入到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基层党建工作实践中,不断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与压力,持续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确保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二、要统一思想,贯彻执行好。思想统一,才能步调一致、工作协调。严格执行和贯彻落实好《若干规定》,需要各院级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及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强化院级单位党的建设、突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增强领导班子整体功能上来。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带头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领导制度上来。党政主要负责人要相互支持、默契配合,共同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顾全大局、分工负责、抓好落实,履行好“一岗双责”和“党政同责”。《若干规定》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开展党建工作的基本制度遵循,要推动《若干规定》向党支部层面延伸、向广大党员层面拓展,坚持党委带党支部、党政领导班子带党支部班子、党委书记抓党支部书记,不断提高基层党支部的贯彻执行能力,确保《若干规定》落到基层、落到实处。各院级党组织要严格按照《若干规定》提出的各项要求,结合学校党委2017年党建工作任务,制定好2017年党建工作计划,并组织指导所辖党支部分别制定2017年党的组织生活计划,努力做到工作具体、标准规范、时限明确、责任到人。

三、要对照检查,整改落实好。制定制度是工作的起点不是终点,抓好整改落实才是重中之重。贯彻落实好《若干规定》,要持续推动、持久用力开展整改工作,各级党组织要始终保持正视问题的清醒、发现问题的敏锐、解决问题的自觉,紧紧围绕《若干规定》的明确要求,对准基层党建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和焦点问题,抓细抓实抓长。要针对基层党支部设置、党员队伍建设,以及党政联席会、基层党委会制度执行情况等重点问题进行整改。要针对党支部“七项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经常、发展党员工作不规范、党员组织关系管理不严格等难点问题进行整改。要针对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与压力层层递减,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不经常、不认真、不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随意化、平淡化等焦点问题进行整改。整改落实要从院级党组织和基层党支部“两个层面”逐级展开,通过召开基层党委会、支委会等形式,找准存在问题、建立整改台账,自觉做到立行立改、即知即改。

四、要结合实际,细化完善好。《若干规定》既是一项制度,也是开展基层党建工作的标准;既落实了党内法规、贯彻了中央精神和上级党组织要求,也遵循了高等教育规律、体现了高校党建工作特点,更为全校基层党组织创造性开展工作预留了空间。各级党组织要结合教学科研任务、学科专业特点、党建工作传统和广大党员的工作学习生活等实际情况,在《若干规定》基础上,进一步做好制度建设的细化完善工作。在提升院级单位民主议事决策质量和水平上,要进一步健全党政联席会和基层党委会的议事范围、议事规则和议事纪律,确保民主集中制原则和集体领导制度得到正确的贯彻执行。在基层党支部建设上,要不断优化党支部设置,拿出管用有效措施推动教师党支部和学生党支部建设;要不断细化和规范党支部“七项组织生活制度”,确保党组织设置和党组织工作“有形”覆盖与“有效”覆盖。在党员队伍建设上,要制定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常态化制度化和带头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的具体措施,明确党员日常学习、立足岗位做贡献,以及确保党员发展质量、杜绝“口袋党员”和“失联党员”的具体办法。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附属学校党委、离退休党委、产业党委和后勤服务集团党委等单位,要结合本系统或本行业党建工作的实际情况与特点,制定出台关于加强本系统或本行业党建工作的具体实施意见或办法。各部门和各院级党组织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要及时报送党委组织部备案。

各院级党组织制定的2017年党建工作计划、各党支部制定的2017年组织生活计划,以及落实《若干规定》存在问题整改台账,请于425日前报送党委组织部。学校将在年度党建工作检查中对上述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联系人:徐仁元、孟欢

联系电话:8516625285166348

联系信箱:zzbdj@jlu.edu.cn

办公地点:鼎新楼aa713

 

附件:12017年党建工作计划和党支部组织生活计划排版要求

2.吉林大学基层党组织落实《若干规定》存在问题整改台帐

 

                     党委组织部

                     201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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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吉林大学基层党组织落实《若干规定》存在问题整改台账.xlsx
2017年党建工作计划和党支部组织生活计划排版要求.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