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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发通知】关于开展部分副处级领导岗位干部选拔任用自荐报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17 编辑:马克思 浏览次数:

校内各单位:

依据2019年3月3日开始实施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2019年6月13日,中共吉林大学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委会第99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部分副处级领导岗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按照方案的部署安排,现就部分副处级领导岗位干部选任自荐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任用岗位

1.外国语学院党委副书记兼副院长

2.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副书记(主管研究生)

3.地球科学学院党委副书记兼副院长

4.新能源与环境学院党委副书记(主管研究生)

5.超分子结构与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行政副主任

6.超硬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行政副主任

7.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副院长(2个)

二、任职条件资格

(一)任职条件

党政领导干部必须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自觉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

2.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现代化事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树立正确政绩观,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和学校的部署要求同本单位本部门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落实“三严三实”要求,主动担当作为,真抓实干,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4.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有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熟悉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高等教育办学规律,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素养;

5.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依法办事,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监督,加强道德修养,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行为;

6.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二)任职资格

1.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和五年以上工作经历。

2.专职管理干部(含管理系列编制、辅导员系列编制)提任副处级领导职务的,应当具有正科级岗位三年以上任职经历或担任七级职员三年以上经历(含已晋升为六级职员、五级职员者)。

专任教师系列编制人员直接提任校部机关机构副处级领导职务和学院、附属医院、科研机构、业务机构非业务管理岗位副处级领导职务的,应当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应当具有管理工作经历或学校安排的挂职锻炼经历,任职期间能把主要精力投入到管理工作中。其他专业技术系列编制人员提任以上职务的,应当具有正科级岗位或相当于正科级岗位三年以上任职经历。

计算任职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19年5月31日。

3.辅导员提任到非分管本科生工作副书记岗位任职的,应转为管理系列编制。提任到分管本科生工作副书记岗位任职的人员,应转为辅导员系列编制。

4.担任副处级领导职务的,不得兼任本单位下设的系科室主任;在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企业的兼职行为,须经学校审批同意。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岗位职责和特定要求

1.外国语学院党委副书记兼副院长、地球科学学院党委副书记兼副院长

主要职责:负责本科生学生工作,带领和指导学生工作团队,强化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加强党团和班级建设工作,开展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教育,推进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做好困难学生帮扶,加强学风建设,强化学生学业发展指导,指导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

特定要求:应年富力强,具有三年以上党龄,热爱并熟悉学生工作,党性观念强,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

2.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副书记(主管研究生)、新能源与环境学院党委副书记(主管研究生)

主要职责:负责研究生学生工作,带领和指导学生工作团队,强化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加强党团和班级建设工作,开展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教育,推进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做好困难学生帮扶,加强学风建设,强化学生学业发展指导,指导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

特定要求:具有三年以上党龄,具有硕士或博士学位,热爱并熟悉学生工作,党性观念强,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

3.超分子结构与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行政副主任

主要职责:负责实验室日常运行、财务及办公室、后勤服务等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实验室仪器运行维护、开放共享等仪器设备管理工作,实验室消防安全、实验安全、化学品安全等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实验室学术交流、文体活动等组织管理及支撑工作。

特定要求:应具备理科教育背景,热爱并熟悉实验室管理工作或科研管理工作,同等条件下博士优先。

4.超硬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行政副主任

主要职责:负责实验室日常行政管理、实验室仪器设备与实验室安全管理、实验室安全保卫综合治理、实验室资产后勤管理等。

特定要求:应具备理科教育背景,热爱并熟悉实验室管理工作或科研管理工作,同等条件下博士优先。

5.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副院长(2个)

主要职责:负责校内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内容、教学条件、教学组织建设,培育双创教育师资及组织创新创业教学研究项目,组织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及学科竞赛,建设创新创业教育通识类课程,开展创新创业第一第二学位教育及实践班、实训营等形式的特色双创人才培养,建设校内外双创实践平台,推进建设双创支撑服务体系。

特定要求:应为专任教师系列编制或工程技术或实验技术专业技术系列编制,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同等条件下博士优先,具有创新创业类课程体系建设经验和创新创业类课程教学经验,具有指导大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及竞赛的经验和能力,研究方向与创新创业教育相关,具备与有关政府部门和社会双创服务机构开展创新创业合作的工作基础和能力。

四、自荐报名有关要求及说明

符合岗位任职条件资格和特定要求的人员(不含现岗处级领导干部)在综合分析自身学习工作经历、专业特长及优势特点的基础上,自愿填报《副处级领导岗位自荐报名表》(附件1),并提交自荐报告,说明以往工作业绩、自荐理由和优势及工作设想,字数不超过2000字(格式要求详见附件2)。自荐人员不进行现场述职,自荐意向将作为酝酿确定意向性人选、民主推荐和学校党委研究确定岗位人选的参考。每人只可申报1个岗位。

自荐人员所在单位要对其填报的《副处级领导岗位自荐报名表》和提交的自荐报告的内容进行认真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真实准确。要通过召开党委会(未设立院级党组织的校部机关机构召开领导班子会议)集体分析研判其是否符合自荐报名的条件资格和任职特定要求,做出是否同意其自荐报名的决定,对德、能、勤、绩、廉表现形成综合评价意见。对于同意自荐报名的,由党委书记(校部机关机构由主要负责人)在《自荐报名表》上签署意见。

报名时间为2019年6月17日(星期一)至21日(星期五),截止到21日16:00。

报名地点为中心校区鼎新楼A区719室,联系人:杨可、罗超,85167219、85166293,zzbgb@jlu.edu.cn。

报名需提交的材料包括:自荐报名表(一式两份)、自荐报告、综合评价意见的纸质版及电子版;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申报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副院长岗位的需要提供职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具有海外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请各位申报人员认真填写自荐报名表,确保准确无误后,用A4纸双面打印(粘贴照片)。

党委组织部会同相关部门对自荐人员进行条件资格审查,提请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进行廉洁审查。党委组织部将通过审查的自荐人员的《自荐报名表》(不公布自荐人员所申报的岗位)和自荐报告中以往工作业绩等内容发布到校内办公网进行公示,就其各方面内容的真实性,请广大师生员工予以监督。

五、纪律要求

1.有关单位和人员要增强全局意识和大局观念,强化组织纪律性,严格遵守干部选任工作的有关纪律要求。对跑官要官、拉票、说情打招呼等用人上不正之风,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有关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严格执行工作制度,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附件:1.副处级领导岗位自荐报名表

     2.关于自荐报告的有关要求

 

党委组织部

2019年6月17日


 附件1:副处级领导岗位自荐报名表.doc

 附件2.关于自荐报告的有关要求.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