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级党组织、各民主党派校内基层组织:
8月29日,党委统战部经与6个民主党派校级组织共同协商,修订了民主党派发展新成员程序。程序修订稿规定:
各民主党派校内基层组织在确定发展对象、编制年度计划、填写表格、上报审批等程序中的各项义务;相应院级党组织接受党委统战部与之协商民主党派发展新成员。
请各院级党组织和各民主党派校内基层组织认真执行。原2004年4月1日制定的《吉林大学民主党派组织发展程序》同时废止。
查看《吉林大学民主党派组织发展程序(修订稿)》全文,请参阅附件。
吉林大学民主党派组织发展程序.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