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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人才引进办法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9-01-15 编辑:马克思 浏览次数:

为努力打造与学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目标相一致的一流人才队伍,推动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和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发展,根据《吉林大学人才引进办法》(校发[2018]39号)和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身心健康,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具有团队协作精神;

2.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恪守高校教师师德行为规范、学术道德规范等职业道德规范;

3.具有博士学位,学识深厚,胜任本学科核心课程讲授任务;

4.研究方向符合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需要。

二、岗位设置

   马克思主义学院设置“杰出人才”、“ 领军人才”、“ 青年拔尖人才”、“ 优秀人才”以及“ 海(境)外博士”等五类全职岗位和“柔性引进人才”兼职岗位。

三、申报条件

引进人才候选人须自觉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优良的师德师风,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富有创新精神和奉献精神,身心健康。除“柔性引进人才”外,引进人才须在我校全职工作。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各层次人才还应具备以下对应条件:

(一)杰出人才

1.对学科发展具有国际视野和战略构想,在国内外学术前沿领域已取得同行公认的高水平研究成果,享有崇高的学术地位和学术声誉,可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重大作用,可对学校发展和“双一流”建设做出卓越的贡献,具有引领本学科赶超或保持国际领先水平的能力。

2.原则上自然科学类候选人应为诺贝尔奖、图灵奖、菲尔茨奖等国际大奖的获得者,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科学院院士或工程院院士,中国科学院院士或工程院院士,海外顶尖大学讲席教授,或学术水平相当者;人文社科类候选人应为哲学社会科学资深教授,海外顶尖大学讲席教授,或学术水平相当者。

3.原则上候选人年龄不超过65周岁。

(二)领军人才

1.对学科发展具有国际视野和战略构想,在国内外学术前沿领域已取得同行公认的高水平研究成果,享有突出的学术地位和学术声誉,可对学校发展和“双一流”建设做出重大的贡献,具有带领本学科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

2.候选人应为国家“”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入选专家、国家“”外国专家长期项目入选专家、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教育部、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海外知名大学终身教授、海外顶尖大学终身教授或副教授,或学术水平相当者。

3.原则上候选人年龄不超过55周岁。

(三)青年拔尖人才

1.在国内外学术前沿领域从事前瞻性、创新性研究,已取得标志性研究成果,可对学校发展和“双一流”建设做出重要的贡献,具有推动本学科保持或赶超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

2.候选人应为国家“”青年项目入选者、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教育部“”青年学者、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者,海外知名大学副教授、助理教授,或学术水平相当者。

3.原则上候选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人文社科类候选人可适度放宽。

(四)优秀人才

1.教授

1)在国内外学术前沿领域从事前瞻性、创新性研究,已取得标志性研究成果,具有一定的学术地位和学术声誉,可对学校发展和“双一流”建设做出重要的贡献,具有推动本学科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

2)在海内外知名大学取得博士学位。回国(来校)前应在海内外知名大学、科研机构或知名企业研发机构有正式教学或科研职位。

3)原则上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人文社科类候选人可适度放宽。

4)需要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近五年来以第一作者或者第一通讯作者身份在《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刊物等级目录》中认定的A类刊物中至少发表4篇论文(发表的论文成果等级参照发表论文当年执行的《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刊物等级目录》);

②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或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1项;

③获得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一等及以上奖励者(要求为第一获奖完成人)。

2.副教授

1)在国内外学术领域从事创新性研究,已取得标志性研究成果,可对学校发展和“双一流”建设做出较为重要的贡献,具有推动本学科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潜力。

2)在海内外知名大学取得博士学位。回国(来校)前应在海内外知名大学、科研机构或知名企业研发机构有正式教学或科研职位。

3)原则上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

4)需要同时满足下列两个条件:

①近五年来以第一作者或者第一通讯作者身份在《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刊物等级目录》中认定的A类刊物中至少发表2篇论文(发表的论文成果等级参照发表论文当年执行的《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刊物等级目录》);

②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

3.讲师

1)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已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可对学校发展和“双一流”建设做出贡献,具有良好的发展潜力,具有外语讲授本学科领域课程的能力。

2)在海内外知名大学取得博士学位。在国内取得博士学位的,原则上应具有2年以上在海内外知名大学或研究机构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经历。

3)原则上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

4)需要同时满足下列两个条件:

①近五年来以第一作者或者第一通讯作者身份在《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刊物等级目录》中认定的A类刊物中至少发表1篇论文(发表的论文成果等级参照发表论文当年执行的《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刊物等级目录》);

②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项目1项。

(五)海(境)外博士

1.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已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可对学校学科建设做出贡献,具有外语讲授本学科领域课程的能力。

2.在海(境)外知名大学取得博士学位。

3.原则上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3周岁。

4.近五年来以第一作者或者第一通讯作者身份在SSCI刊物(一区与二区)上至少发表1篇论文。

(六)柔性引进人才

1.对学科发展具有国际视野和战略构想,学术水平在国际相关领域处于领先地位或顶尖水平。

2.学校柔性人才岗位为国家“”短期专家、教育部、国家外国专家局“高端外国专家”,吉林大学双聘院士、吉林大学唐敖庆讲座教授、吉林大学匡亚明讲座教授、吉林大学访问教授等。

四、招聘程序

1.马克思主义学院制定本单位年度人才引进计划和岗位需求,经学校审议通过后实施。学院成立有针对性的招聘小组,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接收应聘者申请,或物色推荐候选人。

2.学院招聘小组邀请候选人来校面试(包括但不限于学术报告、试讲课程以及与教师、学生进行互动交流)。学院召开学术委员会、教学委员会、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委员会等会议,按照学校和马克思主义学院人才引进办法及具体评价标准进行审议。学院党委负责审核申请人的意识形态、思想政治、师德师风,报学校教师工作部审批。原则上,新引进的“优秀人才”只能申请预聘岗位。成就特别突出的,可在引进时申请长聘岗位。

3.按照实际情况,组织进行海内外同行专家评议,形成同行评议意见。

4.学校人才与学术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组会议进行审议,确定拟聘任结果,报校长办公会或党委常委会最终审定。

5.学校对拟聘任人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6.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和学院与拟聘任人选签署聘用合同和岗位协议。本人办理入职手续。

7.对于国家急需紧缺型人才、学校特殊领域或专业人才的引进,结合学院学科发展的实际需要,如果确实需要突破本细则规定的引进人才标准,则需要马克思主义学院学术委员会行使特别推荐权,进行一事一议,之后报送学校主管部门进行审批。学院每年行使特别推荐权不超过2次。

五、聘任方式

1.学校和学院共同与引进人才签署聘用合同和岗位协议。引进人才纳入学校统一人事管理。“杰出人才”、“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海(境)外博士”、“柔性引进人才”按照岗位协议进行管理,“优秀人才”按照“预聘-长聘”制度和岗位协议进行管理。“优秀人才”长聘教授、长聘副教授为学校长聘岗位,“优秀人才”预聘教授、预聘副教授、讲师为学校预聘岗位。预聘岗位人才须通过学校长聘考核晋升到长聘岗位,否则合同期满自然终止聘任。

2.学校根据岗位协议和学校及学院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学院是引进人才考核工作的责任主体,学校职能部门协同配合。学院重点负责年度考核和中期考核,学校重点负责聘期考核和长聘考核。“杰出人才”、“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柔性引进人才”考核工作由人才工作办公室统筹,“优秀人才”、“海(境)外博士”考核工作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处统筹。

3.学院对于诺贝尔奖、图灵奖、菲尔茨奖等国际大奖的获得者,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科学院院士或工程院院士,中国科学院院士或工程院院士,国家急需紧缺型人才,学校特殊领域或专业人才的引进可一事一议。

六、附则

1.之前颁发的有关办法(规定)与本办法不相符的,以本办法为准。

2.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马克思主义学院学术委员会负责具体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