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受吉林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的委托,我校负责吉林省2014-2015学年度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工作中部分学位论文的评审工作。现就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相关要求 1.按每篇论文3位专家评审的比例,选取抽检论文所需评议专家;同时备选相应数量的复评专家;复评专家与首评专家不可重复。 2.评议专家的基本条件: (1)评议人认真负责,能切实担负论文评议工作; (2)有培养研究生的经验,已完整培养过三届以上硕士生,且培养质量良好; (3)具有教授(或研究员)或副教授(或副研究员)职称; (4)三年内本人及所指导研究生没有学术不端行为; (5)三年内本人及指导学生没有违反保密规定行为。 3.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须按不同学位类型发放对应的《2015年抽检硕士学位论文通讯评议评价意见表》(附件1)(以下简称:“评价意见表”),表中“专家签字”须为手写体签字,并于评审后逐一按论文编号顺序收回。论文编号为抽检论文文件名。 4.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将收回的“评价意见表”上的分项评价、总体评价等级、总体评分逐一录入到《2015年学位论文抽检评议结果汇总》(附件2)中,(以下简称:“评议结果汇总”)。 5.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须对参加此次评议的专家名单汇总,报送《评议专家汇总表》(附件3)。 二、时间安排及材料报送 1.2015年12月21日,请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名单见附件4)到学位办公室领取相关材料。因所涉及的电子版材料容量较大,请自带大容量存储设备。 2.2015年12月30日前,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须报送以下材料: (1)每篇论文对应的“评价意见表”(附件1,纸质版) (2)2015年学位论文抽检“评议结果汇总”(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 (3)评议专家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和电子版) 因此项工作时间安排比较紧张,请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认真组织,保证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联系人:卢婧 电子邮箱:jlu@jlu.edu.cn 联系电话:85166342   附件1:评价意见表 附件2:评议结果汇总 附件3:评议专家汇总表 附件4:参评单位名单 吉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2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