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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申报201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2-27 编辑: 浏览次数:

提交部门:社科处   提交时间:2011-12-26 13:25:31

校社科字〔2011〕106 号

 

校内各有关单位:

    按照《吉林省社科规划办关于申报201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通知》(吉社科规划通字[2011] 13号)要求,现将201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努力构建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体系,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服务。

  二、申报办法

    1、请申报项目的教师从社科处主页(http://hssra.jlu.edu.cn)或“校内通知”中下载2012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的各种材料,包括:《2012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附件2,以下简称《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附件3)、《2012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附件4)等。由于上述材料均与往年有所区别,请注意下载使用新表。

    2、请各单位科研秘书下载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系统(附件6),汇总本单位项目申报数据,制作“数据表”数据。

    郑重提醒:请将去年的申报系统在电脑上删除,下载使用新的系统。

    3、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申报工作,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教师和承担基本科研业务费各类项目的负责人参与申报。申报时间时值假期,请各单位参照我处申报时间提前做好工作计划安排。

    4、按照国家社科规划办的要求,本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继续实行限额申报。请各单位学术委员会对本单位所有申报材料进行初评,要严控重复性选题,择优排序后上报社科处。个人申报不予受理。

    5、各单位申报教师要详细阅读通知要求和填表说明,认真填写相关内容。科研秘书须提前将本单位填写完成的《申请书》及《<课题论证>活页》一式1份送社会科学处审核,加盖公章后再复印。

    6、各单位要确保做好申报数据录入、打印报表和《申请书》汇总报送等工作。数据录入须采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管理信息系统》,不录入“参加者”、“推荐人”、“课题设计论证”3项内容。

    7、《申请书》及《<课题论证>活页》一式7份(其中1份原件,6份复印件),采用“1夹13”方式叠放(即将6份《申请书》和7份《活页》叠放在一起,然后夹在另一份《申请书》原件中),连同《申请书》、《201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一览表》(附件8)和“系统表”数据(即xmsbsj.dbf文件)电子版由各单位科研秘书一起报送社科处。个人申报及不符合填表要求的申报将不予受理。

    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基础理论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应用对策研究要具有现实性和针对性,着力推出代表国家水准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

  三、申报注意事项

    1、课题申请人须符合以下条件: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青年项目申请人(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1973年2月25日后出生),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申请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实施;课题参加者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课题申报范围涉及23个学科,须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申请书。跨学科课题要以“尽量靠近”原则选择为主的学科申报。

  3、《201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指南》(附件1,以下简称《课题指南》)条目一般只规定研究范围、研究方向和研究重点,申请人要自行设计具体题目,没有明确的研究对象或问题指向的申请一般不予受理。只要符合《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各学科均鼓励根据个人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申报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样对待。

  4、申报课题的平均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25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15万元。申请人应根据需要提出适当的资助经费,并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编制合理的经费预算。

  5、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三年左右,也可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适当延长;应用对策研究要根据研究问题的时效性确定。

  6、申报课题的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以结项证书标注日期为准)负责人不能申请新项目。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其他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其他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

  7、申报课题须按照《申请书》要求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为保证申报评审的公正性和严肃性,评审会议召开前申报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走访、咨询学科评审组专家或邀请学科组专家进行申报辅导。凡行贿评审专家者,一经查实将予通报批评;如获立项即予撤项,五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8、申报课题全部实行同行专家通讯初评,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活页论证字数严格控制不超过4000字, 严禁加页,匿名填写,要按规定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请不要调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通讯评审意见表》的内容及位置。

  9、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课题,须在《申请书》“二、课题论证”中列明“前期相关研究成果中的成果”的部分注明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报告)的关系,申请鉴定结项时提交学位论文(报告)原件。

    四、 填表及审核注意事项

    1、申请者的承诺,必须由项目申请人亲笔签名。

    2、《申请书》“经费预算”栏“专家咨询费”不能超过总预算的10%,“劳务费”也不能超过总预算的10%;“管理费”按照重点项目3000元,一般项目、青年项目2000元填写。

    3、《申请书》“课题论证”填写内容与活页中要求不完全一致,填报时请按各自的要求填写。

    4、封面“学科分类”按一级学科填写,“负责人所在单位”按一级单位填写“吉林大学”;数据表中“学科分类”按二级学科填写,“工作单位”按二级单位填写。

    5、预期成果形式指最终研究成果形式,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如果选择两项预期成果形式,例如,预期成果为 “专著”和“研究报告”填“A”和“D”,则表明结项时要同时提供这两种形式的结项成果,而非其中一种。

    6、《申请书》及《<课题论证>活页》务必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其它注意事项详见申请书内的填表说明。

    为指导教师填写《申请书》、方便其及时自查以及科研秘书审核,现将填报及审核注意事项以批注形式标于“《2012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填报、审核要点示例”(附件5)中,请申请人和各单位科研秘书认真进行自查和审核,切实提高《申请书》的规范程度。

    五、申报时间安排

    本次申报请各单位按以下时间安排进行:

    2012年2月20日前申报教师填表;

    2月23日前各单位学术委员会初评、排序;

    2月23日—24日,社科处材料审核;

    2月25日,《申请书》盖章、复印、系统录入及社会处受理材料及系统汇总。

    

    社科处受理时间截至2012年2月25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钟  鸣   王浩友    联系电话:85168697

    E-mail:zhongming@jlu.edu.cn 

 

    附件:

  1. 《201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指南》

    2. 《2012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

    3. 《课题论证》活页

    4.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

    5. 《2012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填报、审核要点示例

    6.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系统

    7.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系统使用说明

    8. 201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一览表

 

                                                           社会科学处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