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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开展2014年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6-05 编辑: 浏览次数: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人事司下发的《关于开展2014年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司[2014]156号)精神,学校将于近期开展2014年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申报及遴选工作。为了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及限额

1、推荐范围: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面向各类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选拔, 重点选拔培养瞄准世界科技前沿,能引领和支撑国家重大科技、关键领域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高层次中青年领军人才。选拔工作围绕《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和《国家中长期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向引导基础理论原始创新、推动基础学科创新发展的中青年领军人才倾斜。

2、推荐限额:本年度我校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的推荐限额为2人。各单位向学校推荐人选为1人。

二、推荐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 50 周岁以下 (1964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

2.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能够敏锐把握国家战略需求和世界科技发展态势,提出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

3.潜心基础研究,揭示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为社会提供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引导基础理论原始创新,对基础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4.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重点科研任务等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在遴选推荐工作中,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选可优先推荐:

1.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国家发明二等奖、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及中国青年科技奖等国家级科技奖励获得者。

2.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中科院百人计划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等。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重点资助项目、科研课题主要负责人,国家重大科研任务、科技计划和工程项目等主要负责人。

4.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优势产业、特色产业学术技术领军人才或地方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

5.其他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较大成绩、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中青年学术技术领军人才。

三、推荐程序及日程安排

1.2014年6月4日(星期三)-6月16日(星期一)

各中层单位召开学术委员会会议,对本单位申报人选进行评议,确定推荐人选。

2014年6月16日(星期一)下午下班前将推荐人选的相关申报材料报学校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处师资管理科。各单位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有:

(1)下载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个人信息采集工具(附件1),安装软件后填写个人相关信息,用A4纸正反面打印候选人情况登记表一式一份纸质文件,之后生成后缀名为“.RPU”的数据包(文件名为本人姓名)。同时,将纸质表格1、2页合并,3、4 页合并,依次类推,全套表格用A3纸单面复印一式30份,如果出现单数页,则该页也应用A3纸复印。

(2)申报人请自行将提交的A4纸质文件制作成PDF文件(文件名为中层单位名称+本人姓名),以备学校公示所用。

(3)《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附件2)一式一份,由单位统一用A4纸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2.2014年6月17日(星期二)-6月19日(星期四)

学校对各申报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对资格审查通过的申报人的相关材料进行网上公示。

3.2014年6月20日(星期五)以后

学校确定推荐人选。

四、其他要求

1.为保证推荐工作顺利进行,要求各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条件和时间安排开展工作,确保推荐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并按时完成。

2.各单位对本单位申报人员提交的获奖、论文和项目等成果材料要严格审查,认真核对原件,对弄虚作假、虚报业绩者,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并追究推荐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3.各单位在遴选及推荐工作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处师资管理科联系。

 

联 系 人:郭广建 李 艳 周 鑫

联系电话:85167425

电子信箱:tso2@jl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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