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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关于提高博士培养质量的具体措施与办法(讨论稿)

发布时间:2014-12-10 编辑: 浏览次数:

 

马克思主义学院关于提高博士培养质量的具体措施与办法
(讨论稿)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学位办,吉林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建设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的监督保障体系精神,为了全面提高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生的培养质量,马克思主义学院特做如下具体规定。
一、    严把入口关
要求报考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博士的考生逐年增加,为了提高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博士生的培养质量,必须逐渐提高生源质量和要求。对报考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的考生标准和条件做如下规定:
经马克思主义学院学位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从2016年开始,报考我院的博士生原则上应是“211”或“985”院校的硕士毕业生,非“211”“985”院校毕业的考生,必须在报考博士之前以第一作者的身份在“中文核心”期刊上至少发表了一篇与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跨专业考生必须是“211”或“985”院校的硕士毕业生。
二、注重培养过程
1、打好专业基础,学院规定的专业课必须保质保量完成,定期举办研究生论坛,学术报告会。
2、实行中期考核制,从2014年入学博士开始实行中期考核制,考核时间在博士生第三学期学业结束时进行,考核内容主要考核学生的读书学习情况、资料收集整理情况、选题情况。中期考核由学院统一部署,各专业负责人具体负责,中期考核不合格者延期开题。
3、严把开题关,开题一般应在博士生第四学期结束时进行。博士生开题由各专业负责人统一主持,重点把握以下几个问题:(1)选题意义,增强问题意识,主题是否突出。(2)资料占有是否充分,文献综述是否有述有评。(3)选题是否符合学科规范。(4)对论文的可行性进行严密论证。
三、严把出口关
1、论文实行严格的技术检测,相似率不能超过20%,经学院检测相似率超过40%的论文,要延期一年答辩。
2、坚持外审和盲审制度,外审或盲审按照学校制定规则、要求进行,外审论文有打B的,必须按照外审专家的修改意见进行修改,修改后的论文要由学院学位委员会讨论,是否达到了博士论文水平与要求,是否可以本次答辩。外审打C的论文必须延期一年答辩。
3、博士一律实行预答辩制度。预答辩由学院统一组织部署,各专业负责人具体负责。时间在学校组织的正式答辩前23个月进行。预答辩严格按照正式答辩的要求和标准进行。预答辩委员会组成,主要由院内专家组成预答辩委员会,成员不得少于5人。预答辩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重点审查论文主题是否突出,观点是否正确、内容是否充实、文献综述情况、逻辑是否清晰、文献引证是否规范,语言是否通顺流畅。预答辩不合格的学生,至少延期半年答辩。正式答辩前还要进行预答辩。
4、正式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一般应由7人组成,至少外请两位专家,其中有一位必须是长春市以外单位的专家,而且原则上应是“211”或“985”院校的相关专家。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由各答辩小组提供名单,报学院学位委员会审批备案。
5、博士答辩实行淘汰机制,并逐年提高淘汰比例。正式答辩必须严格按照程序、标准、要求进行,对确实没有达到博士标准和水平的论文,坚决不予通过,实行延期答辩或淘汰。
                             马克思主义学院学位委员会
                              2014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