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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关于提高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具体措施与办法(讨论稿)

发布时间:2014-12-22 编辑: 浏览次数:

 

马克思主义学院关于提高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具体措施与办法
(讨论稿)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学位办,吉林大学研究生院关于提高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文件精神,为了全面提高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马克思主义学院特做如下具体规定。
一、    严把入口关
要求报考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硕士研究生逐年增加,为了提高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硕士生的培养质量,必须逐渐提高生源质量和要求。对报考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的考生标准和条件做如下规定:
经马克思主义学院学位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从2016年起报考马克思主义学院学术型研究生必须是纳入国家正规招生计划的本科毕业生或应届本科生。各类成人院校的毕业生必须获得学士学位者方可报考。为了鼓励“985”院校的毕业生和“211”院校相关专业毕业生报考马克思主义学院,对此类院校考生学院在奖学金评定及其它方面给予特殊待遇。
二、注重培养过程
1、打好专业基础,学院规定的专业课必须保质保量完成,定期举办研究生论坛,学术报告会、读书会、研讨会。
2、严把开题关,开题一般应在硕士研究生第四学期结束前进行。硕士研究生开题由各专业负责人统一主持,重点把握以下几个问题:(1)选题意义与价值。(2)主题是否突出,问题意识是否明确。(3)资料占有是否充分,文献综述是否有述有评。(4)选题是否符合学科规范。(5)对论文的可行性进行严密论证。
三、严把出口关
1、论文实行严格的技术检测,检测相似率不能超过20%,经学院检测相似率超过40%的论文,要延期一年答辩。
2、坚持外审和盲审制度,外审或盲审按照学校制定规则、要求进行,外审论文有打B的,必须按照外审专家的修改意见进行修改,修改后的论文要由学院学位委员会讨论,是否达到了硕士论文水平与要求,是否可以参加本次答辩。外审打C的论文必须延期一年答辩。
3、从2015毕业的硕士生一律实行预答辩制度。预答辩由学院统一组织部署,各专业负责人具体负责。时间在学校组织的正式答辩前2个月进行。预答辩严格按照正式答辩的要求和标准进行。预答辩委员会组成,主要由院内专家组成预答辩委员会,成员包括导师在内不得少于6人,导师不能给自己学生投票。预答辩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重点审查论文主题是否突出,观点是否正确、内容是否充实、文献综述情况、逻辑是否清晰、文献引证是否规范,语言是否通顺流畅。预答辩合格的学生,就不再参加第二次答辩,等正式答辩时统一补交各种材料。预答辩不合格的学生,论文要按答辩委员会提出意见进行修改,两个月后再进行正式答辩,答辩费用由导师或学生自理。
                             马克思主义学院学位委员会
                              2014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