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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党纪发〔2019〕1号)关于印发《吉林大学2019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03 编辑:马克思 浏览次数:

校内各单位:

《吉林大学2019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经2019年3月28日中共吉林大学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委会第91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吉林大学2019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
                      

 

中共吉林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年4月3日

 

 

 

吉林大学2019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

 

2019年学校纪检监察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关于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58号文件)为抓手,以稳中求进为总基调,以实现学校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积极落实党委书记和校长列入中央管理的高校纪检体制改革推进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教育部纪检监察组、省纪委监委的工作部署。在学校党委领导下,严把政治关,坚持严管厚爱相结合,坚持标本兼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机制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实现学校风气进一步好转,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校政治生态、学术生态和育人环境,为推进学校“双一流”建设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一、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1.加强对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监督,推进政治生态建设,制定出台学校政治生态建设相关文件。加强对选人用人情况的监督,完善廉政档案建设,严把廉洁意见回复关。推动落实《吉林大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责任分解和落实任务,加强考核监督,传导责任压力,推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2.加强对中层单位的监督检查,继续通过学校纪委负责人带队督导调研、列席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加强对中层单位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内政治生活状况、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等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讲政治要求落实到位。

3.重点整治学校内部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推动落实《吉林大学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实施方案》,从政治监督高度深入查摆问题,刻画问题“样貌”,形成问题表现“识别系”,精准施策。

二、切实落实58号文件精神,理顺工作体制机制

4.按照中央纪委关于党委书记和校长列入中央管理的高校纪检体制改革推进会议要求,扎实落实58号文件精神。严格落实学校纪委双重领导、“两为主”领导体制及“双重指导”工作机制要求,制定吉林大学进一步加强完善纪检监察工作体制机制和队伍建设的文件,不断完善学校纪检监察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5.进一步调整理顺学校纪委内部设置及上下运行机制,进一步深化“三转”,退出职责外的议事协调机构、各类领导小组,集中精力聚焦主责主业,以退为进强化监督。

6.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突出问题,通过完善体制机制,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降低学校廉政风险。制定《吉林大学特约监督员工作办法(试行)》,发挥特约监督员对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作用和参谋咨询、桥梁纽带、舆论引导作用。

三、深化作风建设

7.重点抓好学校机关和基层作风建设,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开展制度建设“回头看”,进一步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保持高压态势,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坚持不懈纠“四风”,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歪风陋习露头就打,对“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时刻防范。抓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专项治理,着力解决师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四、完善日常监督体系

8.做好邀请学校领导对纪委工作交流指导工作。统筹安排学校重点岗位和关键部位中层单位负责人和各单位纪委书记约谈工作,通过工作约谈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业务工作监管责任,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9.制定《吉林大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督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逐一明确风险关口监督办法,指导学校各中层单位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协调督促相关部门进一步明确职能定位、权力清单、工作流程和纪律底线,进一步明确“放管结合”边界。

10.分系统开展走访、座谈,听取各附属医院、附属学校等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报告。分领域组织附属医院、附属学校、产业、后勤等专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会,强化日常监督。

五、开展校内巡察,坚决整治师生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11.将整治师生员工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列入巡察重点,聚焦招生考试、师德师风、评奖评优等方面的问题,严格监督、严肃执纪、严厉问责,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12.坚持政治巡察定位,制定“吉林大学校内巡察工作规程”,适时制定“吉林大学巡察工作实施办法”,促进巡察工作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推动巡察结果纳入干部考核、选拔任用评价体系。加强巡察队伍建设,完善党委巡察工作管理制度,细化岗位职责,完善巡察干部选配、管理、考核办法,加强巡察干部培训、交流,不断提高巡察能力和巡察水平,高质量开展巡察工作。

13.聚焦院级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发挥、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以及院级党组织净化政治生态,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治理治理等重点工作,组织开展4轮次24个单位的巡察工作。运用多种监督方式督促被巡察单位巡察整改、各院级党组织前置整改、各职能部门系统整改,实现巡视巡察整改一体监督,压实巡视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六、规范开展纪律审查工作,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

14.加强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解读和运用,制定学校监督执纪相关制度。加大纪律审查力度,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大问责力度,有效削减存量、全力遏制增量。对危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微腐败”问题严肃执纪、严厉问责。

15.建立审查安全制度,着力提高审查质量,确保审查安全。设立审理室,履行审理职能。规范廉政审查意见回复,加强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建设。

16.坚持全面从严、严管和厚爱相结合,将思想工作贯穿执纪全过程,将纪律处分和思想改造相结合,做好受处分人员跟踪回访等工作。

七、抓好廉政教育研究

17.充分利用学校纪委网站、“清晏吉大”微信公众号等宣传载体,加强宣传教育,积极探索廉洁教育经常化、制度化的有效途径,增强教育的实效性。

18.做好典型案例的选取和剖析研究工作,通过组织召开全校警示教育大会、组织分系统分领域专题警示会、以案说纪会等形式,推动以案促教、以案促改、以案促建。实现查办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整改一类问题,完善一套制度。

19.举办第三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论坛,组织开展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项课题研究,围绕高校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高校政治生态建设问题进行专题研究,组织撰写一部相关专著,形成高水平理论成果。

八、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20.建立“周讨论”、“半月谈”、“月交流”三级工作机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及时学习领会落实上级新要求新部署。

21.认真贯彻落实58号文件精神,修订《吉林大学基层纪委工作办法》,进一步明确基层纪委双重领导体制,严格落实基层纪委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学校纪委为主会同组织部门的机制。优化基层纪检干部队伍配置,配齐配优重点岗位和关键部位党支部纪检委员。建立基层纪委书记述职述廉制度,综合运用基层纪委书记学习培训会、工作月例会、约谈会及案例剖析会等方式,进一步为基层纪委“定职责、定目标、定奖惩”,压实基层纪委同级监督、向下监督责任。

22.继续做好学校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工作,邀请专家走进来,组织学员走出去,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素养和履职能力。